在两部门的《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
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中,15个将被重点淘汰的工业行业依然是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含再生铜)冶炼、铅(含再生铅)冶炼、锌(含再生锌)冶炼、水泥(含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
这比2013年减少4个,锌(含再生锌)冶炼、酒精、味精、柠檬酸不再列入重点淘汰行业。
同时,财政部对《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作相应补充调整,中央财政对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奖励行业范围集中于上述15个行业。
据悉,2014年15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以及计划淘汰的企业名单、主体设备(生产线)和产能,并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在2014年2月20日前,按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报送工信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