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需要,我校需购置一批制药工程设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广大有生产经营资质,有信誉、有实力的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且具有合法法人资格;
2、投标的产品在武汉地区有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和专业维修人员;
3、投标商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
4、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证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凡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通过3C认证。
二、招标标的:
(1)标的及技术要求:
标的请具内容请见附件
备注:所有投标单位可就本招标书的部分标的进行投标。
(2)标的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生产厂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2、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功能及技术要求,符合适用、先进的要求。
3、投标的产品性价比较高,安全可靠,灵敏度高,故障率低。
4、投标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
5、投标产品在使用环境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时间。
三、供货施工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四、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发售: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1年 8月15日17:00前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资产处进行登记认购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在递交投标书之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与我校资产处沟通,不另设答疑会。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2011年8月16日9:00时以前将盖章密封后投标书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公章,副本四份)递交到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652837)。
4、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8月16日9:10于我校行政楼五楼会议室进行技术标评标。
5、评标基本原则: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主要以投标报价为参考因素,定性评价主要以产品质量、公司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为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