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动物疫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2年4月26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环评单位)受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动物疫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动物疫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厂区预留空地。
(3)项目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 C27;
(4)项目内容:新建1栋研发楼,软硬件条件将保证能够进行完整的动物疫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使海利生物的技术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研发中心主要定位于以下研发领域:疫苗生产工艺研究、多联多价疫苗研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上海市产业导向要求,符合园区的发展规划及当地环境保护质量目标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与区域环境发展规划相容。项目研发工艺先进,可提升动物疫苗生产工艺技术先进性,提高产品的质量、性能,实现进一步节能、降耗,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排污经过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配套严格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符合生物安全相关要求。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链接)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化工研究院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8号楼
(4)评价机构联系人: 朱先生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21-52815377-1686
传真:021-52806111
E_mail:sricieia@kyd-eng.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评机构来电、发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请见第4点。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