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微生物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微生物制剂作为一种可供直接饲喂的微生物添加剂,在提高机体免疫力,预防疾病,提高生产性能和改善养殖环境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畜牧业从业者的认可。目前,饲料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对微生物制剂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使用效果也得到充分肯定。
鉴于此,北京博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是以发展微生物制剂,提高禽畜饲养水平而兴建的一家企业,企业将全面实施科学配方、完善品质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当地市场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供应。
本项目此次建设年加工3000吨微生物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一条,涉及生产、化验、检验等设备的购置及安装。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的环境敏感性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安路3号(枯柳树环岛西北1000米),租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资产运营中心的部分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在地下水水源防护区,评价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及名胜古迹区、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1、废气
本项目的施工内容主要是对车间进行装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扬尘污染主要产生于装修材料装卸和运输环节。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产生于装修与冲洗等。生活污水主要产生于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
3、噪声
厂房内装修主要产生各种装修设备噪声,如电锯等,主要为非连续式噪声。噪声源噪声强度为80~90dB(A)。
4、固体废物
厂房内装修施工过程主要固体废物为装修废料等,包括施工中砖、水泥、木材、钢材装修、加工中产生的废料。施工人员集中将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利用周边现有垃圾设施进行收集。
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燃天然气废气、生活污水、生产设备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
1、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堂,冬季供暖由厂房所在地的北京吉祥工业总公司提供,生产过程中仅有使用燃气蒸汽发生器时产生的燃天然气废气产生。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本项目燃天然气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制纯水排水,制纯水排水为清净下水,可以收集后用于冲洗卫生间等,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内防渗化粪池,由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定期进行清理。
3、噪声
项目生产中的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其中封装机设备噪声约为55dB(A)左右。通过对设备设置隔声间、厂房阻隔、距离衰减及优化噪声源布置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因此,项目的运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原料的废弃包装物,主要为废纸箱、塑料包装袋等。项目建成后,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废纸箱、塑料包装袋等统一回收外卖;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通过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运垃圾和渣土、采用密闭的运输车辆、不露天堆放易起尘物料等措施对施工扬尘进行控制。
2、对施工期废水有组织的收集、处理。
3、通过减少夜间施工量和运输量、高噪声设备放置在东侧、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等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4、采取设立堆土场、分类回收、及时清运到北京市指定的弃渣堆放场、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等措施对建筑垃圾和施工期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运营期:
1、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燃天然气废气排放口设置为8m。
2、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由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清运,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3、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均属低噪声设备。
4、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箱、废包装袋,统一回收外卖。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另外,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均需进行地面防渗处理。从固体废物的种类、储存和处置方法来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储存和处置,固体废物堆存及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五、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在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总体上来说,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以及相关部门。
主要征求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是否同意本项目选址、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的方式把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期限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博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475814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顺北大街星源国际B-2702
邮编:100102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华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2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62773327转6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B座708室
E-mail:e.impact.assessment@gmai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公众意见)
邮 编:100084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