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春兵 电话:0635-8518907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郭少华 电话:0531-85870067 邮编:250013
Email:hkygsh@126.com
三、项目建设情况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由韩国CJ株式会社投资建设的外商独资企业,厂址设在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厂区占地面积40万m2。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扩建4万吨赖氨酸生产装置,包括制糖车间、发酵车间、精制车间、成品仓库等车间,综合办公室、化验室、停车场等生活设施均依托原有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9331.70万元。
拟建项目位于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侧新征土地,希杰公司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的北部,徒骇河东约0.8km。
厂址周围敏感点为南53m的吕庄、东150m杜庄。
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影响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
公司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扩建4万吨赖氨酸生产装置,包括制糖车间、发酵车间、精制车间、成品仓库等车间,综合办公室、化验室、停车场等生活设施均依托原有设施。
2、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废水、噪声。
项目环保措施:(1)废水:拟建项目废水在厂内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标准,同时满足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小媚河。(2)为防止设备运行的噪声污染,对设备厂商提出设备噪声控制要求,并尽可能采购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隔音降噪措施。(3)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4)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废气,类比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氨气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排放氨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环境影响的主要结论:各污染因子排放情况均能满足环保要求,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噪声、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经济损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拟建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公示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