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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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优诺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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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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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递铺镇阳光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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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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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2—20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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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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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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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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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503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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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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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503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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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安吉县递铺镇阳光工业园区内,占地约40亩,新增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美元,建设规模为年产300万支人血清白蛋白与甲状旁腺激素(1-34)融合蛋白冻干粉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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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你公司关于生物制品生产建设项目要求审批的请示、承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均收悉。经研究,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发经委(安经贸投资[2009]第30号)、项目规划、国土等部门意见,项目专家评审意见及项目公示情况(公示结果无异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项目环评结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递铺镇阳光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产300万支人血清白蛋白与甲状旁腺激素(1-34)融合蛋白冻干粉针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
二、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染治理工作,污染物治理方案设计及施工建设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油烟废气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工艺废水及清洗废水经均质中和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外排。单独设置废液收集系统,严禁生产废液、废渣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3、加强固废污染治理。营运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和焚烧。生产废液、废渣等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项目施工期须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对建筑施工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减少施工期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加强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5490t/a,最终排入外环境CODCr量为0.275t/a。
六、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以上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必须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项目须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应报我局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