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1104343-6/2011-00248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发文日期: 2011年06月07日
名 称: 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kg重组人胰岛素原料药项目(分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kg重组人胰岛素原料药
项目(分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kg重组人胰岛素原料药项目(分段)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内容为建设完成的年产100kg的重组胰岛素原料药生产线。其主体工程包括菌种培养、纯化、结晶、发酵等车间,辅助工程包括溶剂回收车间、纯化水车间、行政后勤区和仓库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空压机房、循环冷却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建设有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与处理系统等。
建设地点:宜昌市宜都市陆城宜都工业园东阳光片区
建设单位: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总 投 资:总投资139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6万元,占总投资的8.5%。
建设时间:项目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9月一期年产100kg重组胰岛素原料药生产线项目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单位: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监测单位: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厂区内建设有日处理能力15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及10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处理+水解酸化+UASB+沉淀+SBR+沉淀”的工艺处理后排入长江;发酵车间废气采用“冷凝脱水+臭氧分解+水洗+20m高排气筒排放”方式处理;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和隔声、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的pH范围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的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中的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化学需氧量的去除率为90.9%,氨氮去除率为99.8%。
2.废气
(1)发酵废气外排口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等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甲醇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甲醇的排放浓度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层析填料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兄弟企业宜昌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发酵菌渣送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厂作为红霉素生产的原料,厂内生活垃圾由公司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0.43t,氨氮年排放量为0.001t,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并按验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五、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强化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及管理,在截污沟边须建设0.5米高的拦截墙,确保事故废水或消防废水不直排长江,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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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胡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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