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概况
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是是味之素(中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由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投资成立)控股的日本独资企业,位于项城市二环路中段,目前年生产氨基酸600t,主要生产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等人体必需氨基酸;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在现有600t/a氨基酸(其中缬氨酸300t/a、亮氨酸180t/a、异亮氨酸120t/a)生产的基础上,仍采用深层发酵法,投资1500万元,在现有工程厂区内扩建600t/a氨基酸(其中缬氨酸320t/a、亮氨酸280t/a)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氨基酸生产规模达1200t/a(其中缬氨酸620t/a、亮氨酸460t/a、异亮氨酸120t/a)。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发酵法工艺生产小品种氨基酸(赖氨酸、谷氨酸除外)”;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1)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发酵罐清洗废水、菌体分离所用滤布清洗废水、蒸发浓缩过程污冷凝水、一次母液、离子交换树脂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废水及办公生活污水等;(2)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发酵后菌体、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豆渣等;(3)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因子为H2S、NH3-N等;(4)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离心机、干燥机、冷却塔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废水通过厂区总排口直接排放,本次工程产生的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起排入改建后的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3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发酵后菌体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因此,此部分固废经干燥后外售于饲料厂作为原料使用;废活性炭定期由供应厂家进行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在厂内暂存,定期由附近村民运走用于农田施肥,实现资源化利用;豆渣富含丰富的蛋白质,外售于肥料厂做肥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周边进行绿化,且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环境敏感点,其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经采用合理选用设备、安装消声器、减振、绿化吸收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氨基酸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报告书简本索取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 建设单位: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学兵 联系电话:13849429625
通讯地址:项城市二环支路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
(二) 环评单位: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纳 联系电话:0371-63913759
邮箱:zhengdahuanbao@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金国商厦18楼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形式: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时间: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