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拟在审批《年产18万吨柠檬酸生产线原料结构调整技改及年产2万吨谷朊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年产18万吨柠檬酸生产线原料结构调整技改及年产2万吨谷朊粉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宜兴协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及西南侧地块
4、投资额度:22180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年消耗16.5万吨面粉作为原材料代替部分原有原材料木薯,同时生产副产品2万吨食品级谷朊粉直接用于市场销售。新建两条面粉前处理生产线,同时技改主要是针对现有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技改,现有项目产品方案和后续生产工艺保持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对策和措施
⑴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只有粉尘(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⑵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达到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由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至清源新城污水处理厂。
⑶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布袋除尘器设备噪音,经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有效治理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不会改变当地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⑷ 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建设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在营运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在拟建地块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形式、时间和联系方式
项目环评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书审批部门: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公示方式:无锡市环保局网站(www.hbj.wuxi.gov.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17日止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85036327@163.com
电 话:0510-85053611
传 真:0510-8505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