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财鑫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郸城财鑫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黑曲霉菌发酵法年产10万吨葡萄糖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水。项目生产和生活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排水混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郸城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郸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 废气。对各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
干燥和包装工段产生的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全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加强对高噪声的治理,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并及时处置。
(四)本项目完成后,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以下指标之内:化学需氧量18.5吨/年、氨氮1.96吨/年。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项目完工后,须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书,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4年12月12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周口市环保局,郸城县环保局,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663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