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性质:扩建
二、工程内容概述
本项目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一期设计年产65%的赖氨酸硫酸盐3万吨,本次评价为二期年产赖氨酸硫酸盐5万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50亩,其中一期用地80亩,二期用地70亩。二期项目总投资9784.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224.26万元,流动资金1559.78万元。
本项目是在目前一期年产3万吨的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年产5万吨赖氨酸硫酸以及6000t/a的赖螯预混料产品。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糖车间、发酵车间、赖氨酸硫酸盐生产车间、赖螯预混车间、空压站以及相应的公辅设施。污水处理站利用一期已建成的处理规模为30m3/h的污水处理系统。所用蒸汽来自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方希望包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国
联系电话:15391036196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45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邬金娥
联系电话:0472-6966785
电子邮件:wujine@beris.cn
传真:0472-6966791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最关心那些环境问题;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其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东方希望包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