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原料药生产及研发中心迁建项目
项目位置: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石龙大道4号、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3370平方米(约110亩),总投资约3.5亿元。项目分二期建设,总发酵规模约为1500 KL。一期项目建设8×60KL规模的阿卡波糖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预计2015年下半年开始动工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妥布霉素生产线以及兽用原料药生产线、免疫抑制剂原料药生产线、研发中心及中试生产线发及相应配套的公用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预计2016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编制环评实施方案→开展详细的现场踏勘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开展评价范围内公众参与调查→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补充完善报告书→汇编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查。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本次搬迁建设项目的合法合理性。
2、对项目原址的现状进行摸查,识别原址现状的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及存在的环境问题,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遗留问题进行充分分析,并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3、对搬迁建设后的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确定搬迁建设项目运行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方式与排放量,并调查分析环境现状;
4、定量或定性预测分析搬迁建设项目对周围的大气、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5、针对搬迁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测管理计划;
6、对搬迁建设项目污染治理方案及选用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的可行性论证;
7、对搬迁建设后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详细分析;
8、进行公众参与,充分考虑周边公众的意见,并落实到项目的污染防护措施中;
9、对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10、以“总量控制”为原则,从环保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作出评价。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团体。
五、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反馈方式
至2015年4月15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