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总投资360万元,在望城经济开发区唯罗克路28号,现有厂区预留用地范围内,扩建中草药提取生产线和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本次扩建中草药提取生产线位于现有生产车间内,扩建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位于现有厂区内预留用地。扩建工程总占地面积1050㎡,总建筑面积1106.16㎡。年处理药材30t,有效提取物1.5t,生产断奶仔猪微生态饲料添加剂(水剂)100t,生长育肥猪微生态饲料添加剂450t,水产微生态制剂150t。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水:扩建工程中草药提取生产线废水产污环节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废水产污环节主要是:种子罐清洗废水、发酵用曲盘清洗废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扩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2)废气:中草药提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药异味,在中药前处理以及提取工艺的拣选、粉碎工艺工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微生态制剂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异味,投料粉尘以及在发酵接种后与载体混合、粉碎时将产生粉尘。
(3)噪声:生产设备、空压机、各类风机、泵等的运行噪声,车间动力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
(4)固废:扩建工程营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提取生产过程产生的药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原辅材料包装袋、辅料包装桶等包装固废,微生态制剂车间除尘器布袋捕集的粉尘,更换的破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车间生产设备维修、更换产生废润滑油脂、废弃有油污的棉纱、工作手套,发酵车间排气筒末端异味吸附产生的废弃活性炭,以及实验室进行产品配置实验,将产生少量实验固废,均属于危险固废。。
三、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扩建工程污水产生量为10.34t/d,中草药提取生产线废水产污环节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废水产污环节主要是种子罐清洗废水、发酵用曲盘清洗废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扩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t/d,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污水管道对接厂界外东侧唯罗克路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排放量为7.34t/d,CODcr浓度≤3000mg/L,扩建工程须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
环评建议扩建工程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系,生产废水经自建处理规模为50t/d的污水处理站,采取生物催化水解酸化+SBR生化处理的污水工艺。扩建工程生产废水经该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区污水厂深度处理,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由沩水河进入湘江。
(2)废气:微生态制剂车间部分原料在由包装袋向称量桶倾倒,称量后倒入搅拌、混合等设备的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一般均属于小范围局部污染,影响范围一般只在车间投料部位。在合理解决投料落差高度,加强车间卫生的情况下,该类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小。微生态制剂车间在设备采购时配套将高效布袋收尘系统,可有效降低原料卸料、物料粉碎、粉料输送、配料计量、混合、计量包装工序过程的产品粉尘排放。在发酵接种后与载体混合、粉碎时将产生粉尘,车间内配套设置有布袋除尘系统,通过布袋过滤系统将粉尘过滤收集,生产过程中约有0.15~0.2%的产品沉降在车间地面作为固废处置。
煎煮出渣时,煎煮釜底打开后,药渣从釜底直接卸入药渣运输叉车,马上被拖入药渣仓库,整体出渣过程药渣不在室外停留,且做到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及中草药提取生产线车间内贮存。同时拟将生产过程产生的中药异味集中收集,通过高15m的排气筒实施高空排放,并在排气筒末端设置生物脱臭塔。
微生态制剂车间发酵过程均在封闭车间内的密闭发酵罐内进行,车间内无组织异味强度较低,且无毒害,一般在生产设备15m外基本闻不到异味。除微生态制剂车间厂界南侧外,东、西、北三面均在同类工程调查20m(臭气浓度8~10)范围之外。根据湖南豫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同时竣工验收及监测报告,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在发酵车间外下风向8~10m(厂界)处的监测臭气浓度<10~17(无量纲),因此,微生态制剂车间外臭气浓度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小于20)要求。
(3)噪声:扩建工程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空压机、各类风机、水泵等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项目设备全部都是室内安装,生产也是在车间内进行。从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定期由城市环卫部门收集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中药药渣日产日清由专用车辆运出。原辅材料包装袋、辅料包装桶等包装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则返回厂家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废包装则分类收集,统一送回收站综合利用。粉碎工序中捕集的粉尘收集作为项目产品的一部分,无外排。车间破损的除尘布袋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干化后拟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药品的瓶、罐、容器、废试剂等,以及车间生产设备维修、更换产生废润滑油脂、废弃有油污的棉纱、工作手套,发酵车间排气筒末端异味吸附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均属危险废物。实验室、车间内设置防雨防渗漏的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回收处理。
四、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由生产工艺分析、物料性质可知,扩建工程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可仅作一般的简要分析。
本项目风险事故可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制定专人对各种可能产生风险事故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的制度,确保车间设备、仓库、原材料输送管道保持较高的完好率。只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项目火灾和泄漏事故风险的发生几率非常小。只要管理工作到位,事故风险的应对措施有效,大多数事故风险是可以得到较好的化解,确保生产过程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湖南丹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草药提取生产线和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扩建工程用地为《湖南望城经开区总体规划》二类工业用地,设符合总体规划。
只要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生产运行时产生污染控制在国家要求标准以内,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平面布局,保证安全生产,严格执行污染治理工程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建地扩建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5年7月1日~14日。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