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渔用药物创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二)(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GZGK16C188A0563Z-1
2. 项目名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渔用药物创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二)(重招)
3. 采购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一
动物细胞发酵罐系统(3L-20L培养系统)
1套
52万元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4.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3 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书或总代理证书或经销商代理证书,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4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 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书或总代理证书或经销商代理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1日起至2016年2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进科学院大门→直走约30米→从人行天桥底下一楼大门进→左转上二楼),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5501,传真号码:020-8768520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需交纳人民币5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120 5774 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4日9:30~10:00(北京时间)。
7.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10.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