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 生物化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发酵罐、种子罐及分消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zbcg-2019001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范围: 生物化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发酵罐采购,包括拟采购标的物的配套深化设计、设备的制作、运输、装卸、吊装、配合安装调试、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技术服务、配套资料、附属备件、保险、税金(16%增值税)、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3 免费质保期限:自试运行验收合格后1年。
2.4 交货方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5 交货地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6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交货验收合格。
三、标段划分:4个标段。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台) |
公称容积(m3/台) |
主体材质 |
标段一 |
气升式发酵罐A |
7 |
320 |
304不锈钢 |
标段二 |
气升式发酵罐B |
5 |
200 |
304不锈钢 |
标段三 |
气升式发酵罐C |
6 |
160 |
304不锈钢 |
标段四 |
配套种子罐及分消罐 |
27 |
详见技术要求 |
304不锈钢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其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履约能力的制造企业。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为AII及以上类别。
3)业绩要求: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中第一、二、三标段的供应商应具有大型发酵罐(容量不小于160立方)的制造业绩;第四标段的供应商,应具有种子罐类似制造业绩。
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标时需在有效期内)。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登记后,前往 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业绩证明资料
(4)财务证明资料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所有证件报名时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二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装订于报名资料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4 已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6.1.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2月15日10时
6.1.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永和国际17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纸质响应文件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PDF电子版打印并装订(其中授权委托书、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专项承诺书等重要内容附签字盖章的原件),其内容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6.4 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上传。
6.5 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6.7 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供应商应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文件全部拷入U盘并随同纸质响应文件一块密封,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当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不能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原招采网》上发布,招投标相关联系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