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CG20211221
二、 组织类型:国企招标委托代理
三、 项目概况:
3.1 建设地点:位于上虞区振兴大道以北,拓展三路以西,拓展六路以南,拓展南路以东。
3.2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930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76900万元。招标控制价:设计费人民币1230万元。
3.3 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可研报告、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总鸟瞰图、交通分析图、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投资估算等);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和详勘);工艺管道三维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建筑和场外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工艺、地下室含人防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弱电系统(含安防及通信等)、节能、环保(不包括总废水废气处理区域)、消防、配电房(高配低配及总降)、钢结构、场外管线、景观绿化、照明、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红线范围内的交通组织及设施设备;通过评审的基坑围护方案及施工设计与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设计费按设计涉及投资结算,但不得突破招标控制价。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勘察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
3.4 设计工期:设计总周期约为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土建设计(包括扩初设计、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
3.5工程类别:工业一类。
3.6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四、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投标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体以下条件: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以资质证书为准);
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以资质证书为准);
③自2016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二项资料为准,缺一不予认可)。
(类似项目为:发酵或合成原料药项目(以发酵为主)或类似医药化工类项目,合同中体现上述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的需出具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说明包含“发酵或合成原料药项目(以发酵为主)或类似医药化工类”内容)及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二项内容,缺一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需具备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医药化工类)。(以证书为准)
(2)提供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缴纳期限包含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要求:
1、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允许地勘进行分包(但分包单位需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分包单位需经招标人认可)。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下午17:00止。
2.报名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证书、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逐页加盖公章)。疫情期间建议采用以邮件形式(42928117@qq.com)采用PDF格式向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资料。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报名的单位发送资料后及时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投标保证金:
金额:壹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211 0120 0902 1014 523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或按规定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单位应于2022年1月11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1月10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以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以邮寄快递方式(原则上采用EMS或顺丰)送达至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双保大厦附楼A幢2楼招标代理部)联 系 人:李志豪,联系电话:13626882650,邮寄之前应先致电代理确认,邮寄包裹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包裹内的投标文件制作及封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招标网:http://zfcg.czt.zj.gov.cn/,更正公告请在浙江政府招标网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投标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可奕;联系电话:18006752593;数据电文接收邮箱:38923226@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诉受理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谢明杰,联系电话:0575-85085228。
投标单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联系人:钱丰,联系电话:0575-88030958。
2.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志豪,联系电话:0575-85159853。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