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变更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及变更原因分析: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项目(简称219车间)位于二分厂区域,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07年6月完成,也经省厅批复。项目总投资30237万元,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据2015年元月13日下午现场调查,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项目(219车间)主体工程已停产,正在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完善;本项目西侧公司三分厂已于2014年全面停产并拆除到位。本次评价根据219车间主体工程工艺改进、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情况及周围环境变化情况进行变更分析。
二、本项目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变更内容
工艺变更内容:
本项目为提高产品效价、降低有机溶剂使用量,减小污染物排放,采取了以下工艺改进措施:
1、219车间为了减少排污,压缩排放重液体积,通过增加板框套用水体积,压缩碱化液体积,提高滤液效价由原来的3000u/ml,提高到3600u/ml,每天减少污水排放体积250吨,同时由于滤液体积减少,萃取溶剂使用消耗同比减少,每月减少溶剂周转量1800吨,月减少萃取溶剂消耗14吨。
2、通过提高萃取BA液效价,由原来的10000 u/ml,提高到12000u/ml,降低萃取时溶剂进量,每天减少溶剂用量65吨,相应每月减少溶剂消耗15吨。
3、提高反萃取液效价,由原来的250000u/ml提高到280000u/ml,每天可减少蒸馏结晶量10%,减少丁醇用量6吨,每月降低丁醇消耗2吨。
4、脱色液结晶前先进行浓缩体积降至原来的三分之二,再加入丁醇共沸蒸馏,每天减少丁醇用量12吨,每月降低丁醇消耗2吨。
5、在丁醇母液回收蒸馏真空管道中加装水洗、水吸收罐,将真空中的丁醇气体冷凝并吸收到水中,然后将含丁醇的吸收水打入蒸馏罐回收丁醇,每月减少排放、回收丁醇3吨。
6、219车间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调整了工艺参数、原料投加时间等,调整后发酵液pH值变化较平稳,不再需要投加氨水调节pH值,因此,工艺废气中不再有氨的排放,仅为有机溶剂丁醇在生产工序中的无组织排放,及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异味。
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变更情况:
1、废水治理措施:
原环评批复219车间配套建设废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3000m3/d,目前污水处理站已建成。2010年12月公司在现有219车间南侧建设了1套10000t/d的废水深度处理系统, 219车间运行后,处理废水COD能够达到200mg/l以下,再排入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COD浓度可达到120mg/L的地方标准要求。
2、废气治理措施:
盐酸林克霉素生产中的有机溶媒是在封闭的容器内操作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在重液(水相)分离后少量的溶媒挥发产生溶媒异味;结晶药品在离心机分离操作过程也会有少量的丁醇异味。工程采取的治理方案:废气源产生部位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设集气装置,经负压收集后依次引入酸、碱吸收塔、清水喷淋,最后经引风机、排气筒排放。
根据对219车间项目的调研,工程内容与原环评批复的对照总结如下:
1、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优化调整了工艺参数,发酵工段不再需要加氨水调节pH值,杜绝了氨的排放。
2、该项目配套建设了3000m3/d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工艺、规模符合原环评及批复要求;工艺废气的治理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及批复落实到位。
3、由于国家对废水排放标准的调整,公司增加建设了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和提标改造,各废水处理站相应调整了原设计进出水水质参数,公司总排口废水浓度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4、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氧化池、水解酸化池等产生恶臭气体的敞口设施全部做了加盖,并配套了集气管道和废气吸收塔处理设施,降低了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量。
5、公司四分厂烘干设备已建设到位,焚烧处置系统正在筹建中,本项目药渣烘干可送往四分厂处理。
6、采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外不需设置设防距离,但应加强跟踪监测,确保厂界达标,同时建议政府尽快实施塘坊庄居民搬迁工作。
三、环境影响变更分析结论
公司年产1300m3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原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原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废水、废气及固废治理措施,同时优化了工艺设计,新增了工艺废气、恶臭废气等防治设施,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均可控制在厂内,厂界外不需设置设防距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您所在地区的居住环境满意吗?
(2) 您对您所在地区的居住环境最关心的是什么?
(3) 您认为本项目对环境最主要的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是什么?
(4)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污染因素来自哪些方面?
(5) 你对本项目变更后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建议?
(6) 您对本项目变更是否认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羊新文
联系电话:0396-3823572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 系 人:周淑梅,电子邮箱:zsm8870@sohu.com
联系电话:0396-2637226,传真:2635811
信函地址:驻马店市乐山路108号
邮政编码:463000
受理时间:2015年6月3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