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莲花味精做假账,骗取国家大量退税》的举报帖将莲花味精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举报人自称莲花味精前海外办事处主任,也是莲花味精老客户文学林。他在举报贴中表示,莲花味精涉嫌骗取国家约每年5000万出口退税,并且曾为避免ST将每吨味精虚增300美元卖给客户,后再返还,以虚增利润。
莲花味精国际出口部相关人员确认了文学林的身份,并称其为“老朋友”,主要与莲花味精合作中亚市场贸易出口。但,对于文学林举报的事项,莲花味精称:“完全没有这回事。”
以下为正文部分:
10月23日,长江商报记者联系到了上述发帖人。经确认,他本人叫文学林,是河南西平人。数据显示,他从1993年开始和莲花味精打交道,曾是伊犁莲花味精的总代理。1998年开始从事出口贸易,主要负责把莲花系列产品出口到哈沙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
文学林向长江商报记者透露,莲花味精曾在2008年左右,为了避免ST,和外商签虚假合同,按实际每吨加300美元,然后退给客户300美元,以虚增利润,而其本人就是证人。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商报记者在查阅莲花味精公告中发现,去年6月份,莲花味精公布了一封证监会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在该公告中披露,莲花味精在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将两笔政府补助未到位就入账,虚增财报利润,“扭亏为盈”。若没有这两笔虚增收入,莲花味精恐早已戴上“ST帽”。
而2007年、2008年正好与上述文学林所透露的时间一致。
此外,文学林称,他不方便公开身份的朋友透露,今年味精出口退税政策颁布后,莲花味精涉嫌骗取国家大量退税,一年大概5000万元左右,“25公斤、浓度99%的包装。商检是98%,实际却是99%”。长江商报记者从味精从业人士口中得知,只有99%以下浓度的味精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99%浓度的味精不符合退税政策。
莲花味精国际出口部外贸经理杨林华表示,文学林是他们的老朋友,曾是与莲花合作出口中亚市场的老客户,在杨就职期间,文学林于2008年前后与他们合作较多。
所以,保守估计,文学林已与莲花味精打过15年的交道。
随后,长江商报记者采访到公司国际出口部相关领导王兴国,他也确认了文学林的身份,称文学林主要与公司合作过中亚市场。
不过,对于文学林的举报,王兴国表示都不可能发生,“既然98%浓度的味精,掺了1%盐,既可以降低成本,又可以享受国家退税,我们为什么不生产98%的味精呢。”
“完全没有此事”,11月7日,莲花味精在发给长江商报记者的回复中称,该公司国际业务仅占公司味精业务不到四分之一,每吨虚增150美元,并不能支撑他们不被ST,更何况他们还有近百个国际客户,不至于自毁名声。
而对于骗取退税一事,莲花味精表示,味精一吨近万元,而盐仅仅2000多元,把高含量味精按照含盐的味精去报关,这不合理。更何况,出口货物都经过海关,有商检严格把关。
被举报骗取大量退税,莲花味精风波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