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两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拟
对浙江普洛医药科技药材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和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均为普洛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均位于浙江省东阳市。
1、合并方: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家园药业)
家园药业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
本: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何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 100%
的股权。
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生产;自营进出口业务。
2015 年三季度总资产:891.15 万元;净资产 1294.99 万元;负债-403.8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8069.67 万元;利润总额为 0.19 万元。
2、被合并方: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医药科技)
医药科技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注册资本:116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何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该
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硫酸铵制造销售;医药科技开发;自营进出口
业务。
2015 年三季度总资产:69472.46 万元;净资产 27660.86 万元;负债 41811.6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67764.40 万元;利润总额为 1514.47 万元。
二、 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家园药业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医药科技,合并完成后家园药业
存续经营,医药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家园药业承担。
4、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等财产合并纳入家园药业;其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由家园药业承
继。
5、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
法定程序办理医药科技的注销手续。
7、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医药科技的所有资产交付家园药业的事
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8、本次合并完成后,医药科技的员工安置将按照公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 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并有利于明晰产权及法人治理结构,更加便于管理,减少部分财务费
用。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