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环保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召开了2016年度第四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会议,会议主要对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审查结果
本次会议共审查了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全部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
二、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分工
(一)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的项目:
1.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氨基酸及其衍生制品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桥靠、三合村区域集中供热扩建工程变更建设内容;
3.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泰乐菌素2000t/a、莫能菌素4000t/a建设项目。
(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1.内蒙古广汇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风悦达起亚4S店建设项目;
2.内蒙古巴音孟克食品有限公司酱卤肉制品及乳粉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根据施工期环境监察检查工作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开展环评执法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二)除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监管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管,排污费征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均由项目属地环保部门负责。
四、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程序》(呼环通字〔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http://www.hhhthb.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