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收到蚌埠市禹会区财政局、禹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帮扶的通知》(禹财[2016]29号),根据蚌埠市政府关于对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点帮扶的总体部署,为帮助企业应对当前的严峻形势,确保中粮生化燃料乙醇装置等生产线正常运行,对燃料乙醇装置等产品耗用的16万吨玉米原料,给予250元/吨的帮扶补助,帮扶时间自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共计8个月,帮扶金额共计4,000万元,按500万元/月拨付。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内容,该项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依据上述文件内容,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款项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