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环保部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环科技
函【2018】4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科伦药业全资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川宁”)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对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需要以及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环境保护部研究,同意依托伊犁川宁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我国抗生素原料药生产现状及特点,以我国抗生素菌渣污染控制、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开展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创新、融合和系统集成,突破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通过工程化加以推广应用,推动我国抗生素原料药生产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心建设期为两年。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