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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

   日期:2018-02-19     来源:国家粮食局    浏览:3219    评论:0    
核心提示:2月13日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显示,加强市场粮源组织和跨区域调运,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吞吐调节作用,做好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重大节日的市场供应,确保粮油市场平稳有序。通知还强调,2018年加大粮食加工转化力度,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努力拓宽消化渠道。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讯  今日,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显示,加强市场粮源组织和跨区域调运,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吞吐调节作用,做好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重大节日的市场供应,确保粮油市场平稳有序。通知还强调,2018年加大粮食加工转化力度,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努力拓宽消化渠道。
以下为通知全文:
 
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六项重点”,强化“六个支撑”,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增强粮食部门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关于突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库存消化、粮食流通监管、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产业经济、优质粮食工程“六项重点”和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粮食流通设施现代化“六个支撑”的部署要求,现提出2018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一、紧紧围绕“六项重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粮食行业转型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巩固放大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成效,把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下来并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增强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弹性和灵活性,优化执行预案和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建立优粮优价的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对接市场需求,主动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适销对路的优质粮食种植规模,实现种好粮、卖好价。
2.全力抓好粮食收购。认真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市场监测,完善细化工作方案,防止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机制,拓宽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渠道,加强运力保障,支持加工转化,充分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指导农户加强庭院科学储粮,防范霉粮坏粮风险。着力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收购秩序,严厉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3.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综合考虑库存粮食品质结构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加大库存粮食特别是稻谷消化力度。完善竞价销售机制,合理安排竞卖粮食库点、品种、年限和价格,拉开品质、地区差价。加大粮食加工转化力度,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努力拓宽消化渠道。敦促指导承储企业、买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政策,确保销售粮食及时出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转圈粮”“出库难”,确保粮食流向和用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4.保证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加强市场粮源组织和跨区域调运,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吞吐调节作用,做好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重大节日的市场供应,确保粮油市场平稳有序。进一步强化粮食应急加工、运输、配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应急预案,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证应急救灾、维稳处突的军粮供应和灾区群众粮食供应。
5.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粮食流通监管的部署要求,强化粮食监管力量,加快构建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强化中央事权粮食行政监管,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措施堵住储备环节漏洞,督促和指导政策执行主体和承储企业加强内部管控。积极创建“全国粮食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适时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消除风险隐患。完善中央储备粮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中央储备粮在线监测和巡查。完成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名录库建设。将监管和处置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建立涉粮案件审委会,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完善涉粮案件处置机制和预案,敦促地方和相关政策执行主体及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粮案件,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6.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进一步健全政府粮食储备制度,优化中央储备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完善地方粮食储备运行机制。支持经营性涉粮央企做强做优做大,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地方国有粮食骨干企业,择优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健全粮食产销合作机制,建立全国粮食产销合作平台,组织举办中国粮食交易大会。鼓励龙头企业跨区域建立商品粮生产和收储基地、加工园区、销售网络,倡导粮食产销区地方政府建立常态化、机制化协作关系。强化粮食统计工作,优化统计直报体系和分工协作,完善统计调查机制,创新调查方式和手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健全粮食市场信息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三性”问题。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服务决策、引导市场的积极作用。
7.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研究完善与粮食产业强国建设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标准体系。积极推动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鼓励建立粮食产业发展基金。加强沟通协调,在用电、用地、信贷、税费、技改等方面,争取更多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一批规模优势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和有技术、有市场、有潜力的骨干企业,推动产业纵向集聚。制定出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市县管理办法,遴选一批示范市县,推动产业横向集聚。加快推进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主食产业化、粮食循环经济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培树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性的粮食产业园区及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点上集聚。大力推进粮油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和产品能耗定额标准、粮油机械标准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我国优势特色粮油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加快粮食产品和经营业态创新,推广网上粮店、“放心粮油”、主食厨房、农商直供等零售业态,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召开第二次全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粮食产业强国建设高峰论坛”。
8.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大资金补助和支持力度,做好第二批优质粮食工程重点支持省份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检查督导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调度考核。加大各地项目规划选址、设备设施选购、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指导培训,从严把握验收标准,切实提高质量增强实效。继续推动实施第三方检验试点工作,逐步强化第三方检验制度。出台中国好粮油产品管理办法,加强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制订和执行,建立绿色优质粮食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和抽检不达标产品退出制度。围绕“五代”服务、质量检验监测、优质粮油区域品牌、“中国好粮油”生产经营等重点,支持一批产粮、产油大县(农场)和加工企业。
9.统筹抓好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保障。按照“平战结合、军民融合、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推动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建设。打造军民兼容服务平台,推进军粮供应系统融入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建设。紧贴军改需求,主动对接部队,确保完成军粮供应保障任务。以改革创新思路拓展服务,搞好军粮供应转型发展。开展军粮质量、财务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军粮供应政策。
10.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培育一批核心竞争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辐射带动范围大的国有粮食企业集团。鼓励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参与优质粮食工程,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满足消费需求。建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联系点。
11.加强粮食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粮食合作交流和贸易规则制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提高全球粮食市场话语权。依托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机制,在政策、资金、税收、保险及信息等方面积极提供保障,支持有实力的粮食企业“走出去”,开展粮食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装备制造等跨国合作,服务外交工作大局。
 
二、紧紧围绕“六个支撑”,夯实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基础,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12.加强改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认真履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职责,严格组织2017年度考核,把各地自查、部门评审和抽查评分等各环节抓细抓实。及时将考核结果呈报国务院,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优化2018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项目,强化日常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13.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法相关工作。推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尽快修订并颁布实施,适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活动。各地要立足实际,加快修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14.积极实施“科技兴粮”。推进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搭建粮食科技创新联盟和企业中心,认定一批“科技兴粮示范单位”和“企业创新中心”等。加强粮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继续开展成果、人才、机构“三对接”活动,推动粮食科技成果应用工业化,遴选培育推荐2019年粮食行业国家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举办2018年粮食科技活动周。
15.大力实施“人才兴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突出管理人才专业素质提升、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建设、青年拔尖人才支持等重点,建立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库,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措施。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发展粮食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大力发扬工匠精神,培养粮食“卓越工程师”。加强智库建设,集聚高端人才,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作用。
16.加快建设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体系。健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体系,推进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建设,鼓励省级中心向市县延伸。建设覆盖全国、布局合理的平台交收库体系。构建交易、信息、物流、融资四个子平台,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创新粮食交易模式。积极探索为种粮农民网上卖粮开展服务。
17.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粮食信息管理平台,打造全行业智能决策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可视化会商中心。继续抓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提升功能,夯实行业信息化发展基础。健全行业专用信息化标准体系,总结推广一批省级平台建设应用典型案例。加强行业信息化督导和监管,力争年底前各省级管理平台基本建成,实现国家和省级管理平台联通,促进全行业粮食数据共享。
18.切实提高粮食流通设施现代化水平。仓储设施建设重点转向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完善功能。研究制定仓储备案相关指导意见,规范备案内容,明确仓储基础条件,规范仓储管理行为。及早谋划库存消化腾出仓容的盘活利用。抓紧推动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专项建设。着力推进粮食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集仓储、物流、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以及铁路散粮运输系统和港口散粮运输提升项目建设。拟定粮食物流园区认定标准,确定一批“国家粮食物流园区”。加快建立全国粮食物流平台,推动多式联运,提高运输效率。改造建设一批区域骨干粮油配送中心,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低温)成品粮储备库,增强应急调运配送能力。
19.扎实做好粮食行业安全工作。切实增强风险管控意识,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坚决守住“四条底线”。健全管理制度,压实责任,扎实推动“一规定两守则”落地。研究制定“安全、绿色、智能、精细”仓储操作指南。加强日常管理、专项治理,适时开展春秋两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大快严”集中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紧紧围绕讲政治转作风强素质,切实提高粮食部门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
 
20.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看待粮食安全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
21.持续推进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出台粮食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指导意见,研究确定一批粮食流通重点调研课题,并抓紧推进。把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推向深入,进一步丰富内涵,创新载体,用好成果,加快推动粮食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健全督查调度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跟踪实施,督查督办,做到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力做好援疆援藏和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工作。
2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使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干部。加强专题培训、实践锻炼、挂职交流,全面增强干部业务素质,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健全完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严在经常、抓在日常,努力保持心齐劲足、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2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涉粮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查纠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涉粮腐败案件。
24.总结推广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聚焦当前粮食流通改革发展重点热点,深入开展抓亮点、树典型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鼓励基层首创,坚持上下联动,深入挖掘培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工作方法、创新举措等,以点带面、引领示范。
25.抓好粮食流通新闻宣传。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新闻宣传,准确及时解读政策,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报道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舆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行业文化建设,继承弘扬传统优秀粮食文化。精心办好官方网站、粮食报刊和“两微一端”,积极推动多平台融合联动,增强宣传效果。办好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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