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生物(02269.HK)宣布,于2018年7月18日,公司与海利生物(603718.SH)订立合资企业协议,以成立合资企业。合资企业将主要从事人用疫苗(包括癌症疫苗)CDMO业务,并提供人用疫苗从概念到商业化生产全过程的发现、开发及生产端到端服务及解决方案平台。合资企业将主要从事人用疫苗(包括癌症疫苗)CDMO业务,并提供人用疫苗从概念到商业化生产全过程的发现、开发及生产端到端服务及解决方案平台。
根据合资企业协议,合资企业于成立后将由公司及海利生物分别拥有70%及30%股权,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人民币5亿元, 将由公司(透过其指定全资附属公司)将出资人民币3.5亿元,占出资总额的70%;及海利生物将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出资总额的30%。于成立后,合资企业将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合资企业的董事会将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将有权委任两名董事,而海利生物将有权委任一名董事。此外,公司将有权委任合资企业董事会主席及法定代表人。业务期限为30年或适用中国法律准许的最长期间。
公告称,集团主要从事向中国及其他海外国家从事生物制剂行业的客户提供发现、开发及生产生物制剂的端到端解决方案及服务。透过成立合资企业,公司及海利生物可利用各自的优势及资源,促进合资企业的业务发展。董事相信成立合资企业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紧抓人用疫苗CDMO业务的发展机会,有利于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