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国批准春雷霉素(包括其复配剂)的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水稻稻瘟病、稻曲病、纹枯病,黄瓜枯萎病、霜霉病、炭疽病、细菌性角斑病,西瓜细菌性角斑病,番茄叶霉病,白菜黑腐病、软腐病,辣椒炭疽病,马铃薯黑胫病,烟草赤星病、野火病,咖啡树细菌性角斑病,柑橘树溃疡病,荔枝树霜疫霉病和观赏菊花细菌性角斑病等。
春雷霉素属于农用抗菌素类低毒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其治疗作用更为显著。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在我国推广使用历史已经超过30年。需要注意的是,大豆、藕、杉树(特别是苗)对春雷霉素较为敏感,施药时应该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