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流通领域酱油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组织黑龙江、宁夏、新疆等3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21个市县5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06组酱油食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合格率仅为71.7%。
据介绍,在本次质量监测中,发现酱油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营养品质指标不合格,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品质低、偷工减料造成的。二是菌落总数不合格,说明商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有可能被微生物污染。三是考核发酵工艺、酱油焦糖色的重要指标铵盐含量不合格,可能与部分酱油生产工艺过程中过度发酵、发酵条件失当或菌种不纯有关。此外,本次监测还发现标签不合法的问题,6组酱油未按规定标明用途、添加剂和生产工艺。
国家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酱油的时候,尽量到正规经销单位优先选购标签完整的知名大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此外,还要了解一定的消费常识,正常的酱油具有鲜艳的红褐色或棕褐色,体态澄清、无悬浮物及沉淀,摇动时会起很多泡沫且不易散去,无浮膜较黏稠,具有浓郁酱香和酯香味,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