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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肌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04-08     来源:自贡市环保局    浏览:1063    评论:0    
核心提示:现将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肌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肌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肌醇生产线项目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板仓工业集中区龙乡大道9号
    (5)投资总额:30271.61万元,企业自筹20271.61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0000万元。
    (6)用地面积:厂区总占地面积16.84公顷(253亩),其中现有项目占地面积133亩,本项目利用厂区预留空地118亩(78667.06m2)。
    (7)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员工60人,现有项目60人,项目建成后全厂员工120人。
    (8)工作制度:年运行360天,生产车间拟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9)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的预留空地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8667.06m2,建筑面积9094.65m2,主要建设1栋3层发酵与酶解车间、1栋3层提取精制车间及相应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原料经发酵、酶解、微滤、脱色、超滤、离子交换脱盐、蒸发浓缩、结晶离心等工序生产肌醇产品。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吨肌醇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
    项目废水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釜溪河。釜溪河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区域地表水质良好。
    (2)环境空气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的各监测点的SO2、NO2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10和PM2.5在个别监测时间出现超标,监测日期总共7天(2017年12月4日~12月10日),其中,PM2.5在12月4日~12月7日出现超标,PM10仅在12月7日出现超标,但上述两个指标超标倍数均较小,分析超标原因是由于冬季气象条件不利,加上区域污染源排放叠加造成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一般。
    (3)声环境
    声学环境现状监测点的昼间噪声值均小于65(A),夜间噪声值均小于55(A),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4)土壤环境
    土壤项监测因子在各监测点评价因子的单项指数均小于1,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土壤本底环境状况较好。
    (5)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区地下水水质一般,项目区地下水中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93)中的Ⅲ类标准的污染因子主要与工业活动、人类活动、农业活动等原因有关。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期的,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设备噪声、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若防止不当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发酵废气、流化床废气、配料粉尘、包装粉尘和燃气锅炉排放的废气等;设备噪声;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等。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大气环境:采取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运输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料场掩盖等措施,降低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②声环境:通过选用先进设备、加强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降低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
    ④固体废物: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用做填方,无弃渣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区的废弃建材、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2)营运期
    ①大气环境
    项目发酵废气发酵过程中未利用完的空气,及微生物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以及挥发的水分、调节pH的氨水产生的氨气,经喷淋塔喷淋后,氨气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排气筒二级标准4.9kg/h的限值要求。配料粉尘、包装粉尘、流化床干燥粉尘经布袋除尘后15m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限值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到《自贡高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关于同意接纳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肌醇项目生产污水的复函》的限值要求后,排入自贡高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近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远期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釜溪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可极大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地下水环境
    项目通过对厂区各单元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90020202
    联系人:叶经理          电子邮箱:8920264@qq.com
    联系地址:自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板仓工业集中区龙乡大道9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14区华表大厦六层
    联系方式:18583701652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箱:349170902@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建成后主要存在生产废水、废气、噪声等问题,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索取报告,欢迎公众以公示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您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环评结论的建议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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