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海明先生的通知,其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沪公静(经)取保字(2020)101805号】,因涉及上海市静安区正在侦查的某公司非法经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1月19日起算。同时,公司接到监事周裕生先生家属的通知,周裕生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20年10月3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海明先生可以正常履职,监事周裕生先生为公司退休返聘的顾问,已不实际担任除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因此上述事项对公司正常的业务运作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