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子公司N-乙酰神经氨酸产品
新食品原料申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zwfw.nhc.gov.cn/)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的N-乙酰神经氨酸产品(菌株号:CASOV-09)与已批准的新食品原料N-乙酰神经氨酸(原卫生计生委2017年第7号公告,菌株号:SA-8)具有实质等同性。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N-乙酰神经氨酸(唾液酸)(后更名为N-乙酰神经氨酸)
审查意见:本产品是以大肠埃希氏菌(菌株号为CASOV-09)为发酵菌种,使用食品级葡萄糖、玉米浆等营养物质为发酵原料,经菌体发酵、过滤、灭菌、水解、超滤、脱色、除杂、纳滤、浓缩、提纯、烘干、粉碎、筛分等工艺而制成,与已批准公告的N-乙酰神经氨酸(原卫生计生委2017年第7号公告)的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具有实质等同性。其他要求按照已公告的N-乙酰神经氨酸有关内容执行,食品安全指标按照以下内容执行:黄曲霉毒素B1≤5μg/kg,铅(以Pb计)≤0.8mg/kg,汞(以Hg计)≤0.2mg/kg,砷(以As计)≤0.4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6MPN/g,霉菌≤100CFU/g,酵母≤10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
本次新食品原料申报审查结果明确了公司子公司中科光谷生产的N-乙酰神经氨酸产品与已批准的新食品原料的实质等同关系。本次审查意见不会对公司现有客户及合作业务产生直接影响。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