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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肉中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日期:2011-01-12     来源:发酵工业网    作者:发酵网    浏览:1180    评论:0    
  
序号 该种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描述 执行该种添加剂限量标准的地区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生效时间
1、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 发酵肉制品类 抗氧化剂 中国大陆 0.3(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2008-06-01
2、 甘草抗氧物 发酵肉制品类 抗氧化剂 中国大陆 0.2(以甘草酸计) 2008-06-01
3、 迷迭香提取物 发酵肉制品类 抗氧化剂 中国大陆 0.3 2008-06-01
4、 纳他霉素 发酵肉制品类 防腐剂 中国大陆 0.3(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小于10mg/kg 2008-06-01
5、 硝酸钠,硝酸钾 发酵肉制品类 护色剂、 防腐剂 中国大陆 0.5(以亚硝酸钠(钾)计) 残留量≤30mg/kg 2008-06-01
6、 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发酵肉制品类 护色剂、 防腐剂 中国大陆 0.15(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30mg/kg 2008-06-01
7、 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发酵肉制品类 抗氧化剂 中国大陆 0.2 2008-06-01
8、 竹叶抗氧化物 发酵肉制品类 抗氧化剂 中国大陆 0.5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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