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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集团澄清涉嫌环保报道 称整体生产正常

   日期:2009-05-11     来源:发酵工业网    作者:发酵网    浏览:1030    评论:0    
  

今日五洲明珠(600873)发布公告称已接到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集团”)回函,梅花集团表示高度重视相关媒体报道,正在配合环保部门核查工作,整体生产经营正常。
 
 
 

  4月29日五洲明珠复牌并公告拟以定向增发方式置入梅花集团的资产,随后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令投资人欣喜若狂。梅花集团是我国生物发酵领域的龙头企业,前身为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

  5月7日媒体关于梅花集团涉嫌环保问题的报道使重组计划骤生阴霾。因为按照相关规定,环保达标是重组获批必要条件。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公司停产整顿”,梅花集团在公告中进行了澄清,称“公司已对涉及污染问题的下属一分厂进行停产整改。一分厂的生产规模、占总收入比重较小;目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资料显示,2003年,梅花集团在行业内率先建成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从生产味精的第一道工序开始,将排放的废液、废渣变废为宝,全部转化为产品,是国内产业链最长,集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为一体的现代化生产线。2008年,梅花集团还荣获“全国发酵行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称号。记者也采访了梅花集团上市办的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梅花集团历来重视环保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在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自2002年来先后累计投入超过数亿元购置环保设备、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三座、UASB厌氧反应器16座、好氧组合生化池三座、菌体蛋白生产车间3座、复合肥生产车间3座、四效浓缩设备4套、造粒机组6台,梅花集团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水COD值均远优于国家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味精行业排放水COD值(低于300mg/l)的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环保治理、环保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并取得了相应的排污许可证。而公开资料也确实未曾找到梅花集团曾发生过环保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

  五洲明珠也在公告中提醒投资者,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须五洲明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梅花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能实施,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16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近日有媒体报道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集团”)违法排污、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事项,引起了较大影响。公司于2009年5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09]0534号)。

  二、本公司密切关注媒体报道事项的进展,并就上证公函提及的有关媒体报道梅花集团违法排污、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及事项是否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集团”)进行了询证,梅花集团于2009年5月8日对公司询证事项进行了回函。回函如下:

  致: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关于梅花集团有关媒体报道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的询证函》收悉,得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有关媒体报道我公司违法排污、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一事向贵公司发出了《关于对梅花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09]0534号)。上述报道引起了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相关部门及公司高度重视,于媒体报道当晚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工作组的意见,我公司已对涉及污染问题的下属一分厂进行停产整改。我公司下属一分厂的生产规模、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小;目前,我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我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形。

  我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有关环保部门的调查、取样、核查工作。我公司将及时向贵公司告知相关进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一定的不确定性。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8日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梅花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梅花集团控股股东孟庆山及一致行动人因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触发了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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