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兽药产业由小到大,已逐步形成门类较为齐全、品种相对多样、技术较为先进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行业。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兽药生产企业1454家,从业人员约12万人,兽药行业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这是记者从11月30日在天津召开的“首届中国兽药大会”上了解到的。
农业部兽医局局长李金祥说,兽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兽药生产企业1454家,产品涉及29个剂型,近2000个品种,从业人员约12万人。兽药行业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产值超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45家。
兽药不仅在畜禽等经济动物的疾病诊断预防治疗上得到广泛应用,而且越来越重视改善动物生产性能、提高生产效率。兽药使用对象,也由单一畜禽扩展到渔业养殖、宠物和野生动物等品种。
李金祥表示,目前,中国兽药产品在国内市场居于主导地位,并在50多个国家进行注册,销往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的市场。其中,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向越南、蒙古等国家出口约12亿羽份。一大批国内兽药企业自主建立了研发中心或与科研单位开展科研合作,具备了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据介绍,近年来,中国兽药科技进步成果显著,兽医科研院所、兽药监察机构、兽药企业和相关学会在药学、质量控制、残留监控、安全评价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中国自行研制开发了禽流感等150种新制品、5种一类新兽药、17种二类新兽药、200多种三类新兽药。
近年来,中国兽药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国共有各类兽药管理、执法、监察人员4.3万人。今后,中国还将从加强行业宏观指导、保障兽药质量、品牌创新等三方面进一步促进兽药行业发展。
未来几年,中国农业部还将编制和发布《兽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兽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据有关专家表示,兽药立法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将对今后中国兽药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并全面提高中国兽药质量安全水平。
药物因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质和药理性质,在配合不当时易出现沉淀、结块、变色,从而引起失效或产生毒性,兽医人员在临床治疗时必须注意这些配伍禁忌。配伍禁忌主要有如下三类:
物理性禁忌 药物配合时产生形态方面的改变,如分离、析出、潮解、溶化等变化,导致药效降低。如抗生素类药不能与吸附类药同用,否则前者易被后者吸附而降低疗效。
化学性禁忌 主要是酸性与碱性两类药物相遇时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沉淀、变色、产气、爆炸、液化等,轻则降低药效,重则产生毒害作用。如磺胺类药物易与许多抗生素类药物、葡萄糖生理盐水以及镇静退热类药物发生沉淀析出;盐酸四环素遇碳酸氢钠溶液时析出四环素沉淀;又如氯霉素遇碱性药物如人工盐等则被破坏而失效,而遇酸性药物则发生沉淀(在肌肉中吸收不良,静注时则栓塞血管);常用的酸性药物有青霉素、链霉素、葡萄糖酸钙、盐酸普鲁卡因等,均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
疗效性禁忌 一些药物在配合使用时可产生拮抗作用(抵消药效)或协同作用(导致药害)。如强心苷类与钙剂不能同用,拟碱药与抗胆碱药、磺胺类与普鲁卡因、氯霉素与卡那霉素等不能配合使用。
目前广泛使用的一些中药水针剂、中西复合针剂及与其他药物配伍时同样有配伍禁忌,在临床配合用药时必须同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