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4日,美国宣布制定了杀虫剂多杀菌素限量最终法规。
本法规对以下作物内/表的一种刺糖多胞菌
(Saccharopolysporaspinosad(发酵产品—多杀菌素(Spinosad)规定了残留限量:蛇麻草干球果:22ppm;苋属植物秣草:10ppm;牛肉:2.0ppm;绵羊肉:2.0ppm;山羊肉:2.0ppm;马肉:2.0ppm;家禽肉:0.10ppm;牛脂肪:50ppm;绵羊脂肪:50ppm;山羊脂肪:50ppm;马脂肪:50ppm;家禽脂肪:1.3ppm;奶:7.0ppm;奶油:85ppm;蛋:0.30ppm;除肝脏外的牛肉副产品:5.0ppm;除肝脏外的绵羊肉副产品:5.0ppm;除肝脏外的山羊肉副产品:5.0ppm;除肝脏外的马肉副产品:5.0ppm;家禽肉副产品:限量由0.03ppm提高到0.10ppm;牛肝:10ppm;绵羊肝:10ppm;山羊肝:10ppm;马肝:10ppm。
本法规已于2007年3月2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