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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日期:2006-01-27     来源:发酵工业网    作者:发酵网    浏览:1968    评论:0    
  

     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福建省医药产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产业技术基础。进入二十一世纪,伴随着基因技术等生命科学领域一系列重大突破,全球医药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为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把医药产业作为全省的战略性产业加以重点培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对我省医药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和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组织制定《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一方面为制定海峡西岸经济区"十一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做准备,另一方面明确阶段性目标,遴选出近阶段需要重点扶持的园区、企业和项目,推进医药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做大做强我省医药产业。
一、国内外医药产业发展趋势和面临机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对生命和健康的要求日益提高。当今世界制药产业发展迅速,医药产业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成为支柱产业之一,全球医药市场的增长率始终保持2位数。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研究数据分析,2001-2005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比利时等世界10大医药市场化学药品年销售额平均增长率达到9%,远高于这些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近10年陆续上市的许多新药疗效显著,对高增长率的医药市场起了很大推动作用。1990年至2004年,我国医药工业产值年均递增19.5%,是同期国民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速度的两倍。2004年全国医药工业增加值占GDP的1%。
    上世纪70年代现代生物技术异军突起,生物产业是当今世界经济的战略性产业,是新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后发展国家创造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目前有60%以上的生物技术成果集中应用于医药工业,用以开发特色新药或对传统医药进行改良。目前世界生物制药业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和日本,其中美国作为生物制药的发源地,无论是在经费投入、产品开发和研制,还是在产品生产和市场上都居于国际领先地位。近年来,我国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园区也都把生物医药作为发展重点予以大力扶持,一些地区或城市先后宣布要建设生物科技园或药谷。生物医药产业有望成为我国医药行业新的增长点。
    随着"回归大自然、崇尚天然药物"潮流到来,使用安全有效天然药物补充或替代一些化学药品已经成为国际医药发展的趋势。据WHO统计,目前全世界大约有40亿人口采用天然植物药作为某种程度的保健治疗,给天然植物药和现代中药走向世界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2002年11月,我国第一部《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由国务院批准颁布,核心内容是让中药造福国人的同时实现中药国际化的战略目标,中成药有望成为未来持续的投资热点。
二、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全省现有规模以上医药生产企业88 家,已形成生产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生物制药、中药饮片、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等门类较为齐全的医药工业体系,奠定了福建医药产业发展的生产基础。全省医药工业产值从2000年24.25亿元发展到2004年60.79亿元,位次由全国第22提升到第17位。培育了若干个行业排头兵,如全球最大的金霉素原料药生产基地,亚洲重要的助听器和生物显微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蛋白质药物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卡那霉素系列产品原料药生产基地、硫酸奈替米星原料药生产基地、片仔癀出口基地(中成药单项创汇最高)、抗艾滋病药物生产基地、鼠神经生长因子药物产业化基地,中国重要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及中间体7-ACA生产基地、免疫抑制剂药物生产基地、诊断试剂生产基地、南方红豆衫种植提取抗肿瘤"紫杉醇"药物生产基地、太子参种植加工基地等。
     (二) 具有良好的自然资源基础。福建气候条件优越,小气候环境多种多样,生物多样性保护较好,药用生物和矿物资源十分丰富,共有445科、2468种,其中植物药245科、2024种;动物药200科、425种;矿物药19种。属我省地道名产药材21种,大宗主要药材91种,珍稀名贵药材27种。初步形成闽西北山区的南方红豆杉、三尖杉、建泽泻、建莲子、泰宁雷公藤、绞股蓝、鱼腥草、鹿茸;闽东南山区和沿海的绿衣枳实、柘荣太子参、南玉桂、枇杷叶、茵陈、巴戟天、春砂仁、熊胆等16种中药材生产种植基地。同时,福建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大于陆地面积,海岸线长达3300多公里,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海洋微生物种类繁多,有400多种海洋生物可用于开发海洋药物。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基础。设立了一些药学专业和医药科学研究与产品开发的科研机构,培养了一支具有一定研究水平和开发能力的科研队伍。目前,我省有关高等院校已设立药学院(系)和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工程、海洋科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理学、中药学、微生物学等重点学科。已有福建微生物研究所、福建医科大学生物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福建中医学院和福建中西医结合研究院、福建师大生物工程学院、福州博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福州长富星新药研发中心、福建农林大学植物病毒研究所、福大福州生物工程研究所、厦门大学医学分子病毒学研究中心和细胞生物学与肿瘤细胞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厦门北大生物园研究中心、集美大学海洋微生物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在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基因工程研究、中药研究、海洋药物研究等一些领域居国内较先进水平。拥有一批硕士以上学位和高级职称的科研骨干人才,建成一批药学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临床试验机构、检验检测机构。
    (四)具有较好的投资环境。我省是最早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省份之一,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1994年-2004年,福建GDP年平均增长率为12.6%,人均GDP年平均增长率为11.3%,均位居全国前列。福建基本形成综合配套的海、陆、空立体现代化交通网络,为医药产业的产品、原材料运输以及人员交往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我省拥有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园区、台商投资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这些园区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周到、环境优美,有条件承接国内外企业大规模的投资。厦门、福州、泉州等一批中心城市有了很大发展,城市功能齐全,住宅、学校、医院、商业、文化、餐饮、娱乐、休闲等设施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高,为医药产业各类创业者、投资者、生产者提供良好的生活配套服务和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我省有中国教育大省之称, 福建籍的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人数众多,居全国各省区第三;我省是全国著名的侨乡,闽籍海外华侨、华人达1000多万人,海外留学生生物医学、药学等技术人才5000多人,可以为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三、我省医药产业主要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我省制药企业技术装备落后,规模小,品种少,专业化程度、管理水平、生产集中度、经济效益偏低。据统计,2004年我省仅有中型医药生产企业15家,占全省医药工业企业总数的17.6%,其余均为小型企业。
    (二)工业生产能力闲置多。我省医药工业企业产能比显示,西药制剂产品和中成药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据统计,2004年原料药、粉针剂、注射剂、片剂、输液、胶囊、中成药产能比分别为88%、39.33%、51.8%、41.92%、49.7%、9.33%、30.15%。
    (三)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弱。主要表现:一是医药科技投入不足。医药产业属高技术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附加值和高风险性的特点。由于新药研究开发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以及严格的临床试验要求,使整个研发费用高昂。国外企业每年新药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额的10%,发达国家达15-20%;而我省制药企业每年新药研究开发投入仅占企业销售额的1%左右。二是缺乏原始性创新成果,仿制产品重复生产严重。我省医药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大多数医药企业不具备独立开发新药和消化科技成果的能力,新药研发层次低,药物新剂型研发滞后,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产品更新慢。全省研制的一类新药品种仅2个,其余品种均为仿制品。三是技术力量分散,人才缺乏。全省从事药品研发的机构,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和企业,既有教育系统、科技系统、卫生系统,也有地方和企业所属的研发机构,条块分割,科技资源难以优化配置,没有形成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专业人才总量偏少,整体实力不足,力量分散,尤其是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匮乏。  
     (四)产业链发展不协调。研发环节,基础研究薄弱,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无GLP试验室,中试孵化环节基本缺失。生产环节,化学原料药主要集中在抗生素发酵品种,化学合成药品种少、规模小;化学制剂主要集中在老剂型,并且生产品种严重重复;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偏小,中药质量标准与质量控制体系有待完善,中药材产业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生物制药产业化规模小。
     (五)现代医药流通体系尚未健全。竞争力强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不多;现有医药流通企业经营手段落后;医药市场发育不全,市场网络基础薄弱;市场药品购销行为不规范,无序竞争导致全省医药流通企业经营效益下降。
四、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密切跟踪国内外生物医药技术及产业发展趋势, 坚持医药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医药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骨干企业和名优产品为龙头,以结构调整和产业链配套发展为主线,以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园区)为支撑,积极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立足和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加强产学研结合,完善医药产业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体系,积极构筑有利于医药产业发展的软硬环境,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大医药产业的投入力度,推动医药产业集聚式、可持续、跨越性发展,努力把我省医药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性产业。
    (二)发展目标:争取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引进若干国内外大中型制药企业在我省投资办厂;重点培育10个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大中型医药企业(集团);在微生物药物、化学合成药、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和道地中药材等领域建设5个产业基地,组织实施20个医药产业重点项目,形成产品结构合理、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壮大医药产业规模,使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22%以上,2008年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130亿元。积极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医药产业体系的框架。
    力争到2008年,年产值达到10-20亿元的制药企业2家,5-10亿元的制药企业3家,1-5亿元的制药企业15家;销售收入10-20亿元的医药流通配送企业2家,5-10亿元的流通企业3家,1-5亿元的流通企业18家。单一产品年销售额达5-10亿元2个,单一产品年销售额达1亿元14个。培育6家现代医药物流企业。建立GAP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13个,无公害基地6个,药用野生动物养殖场2个,药用野生动植物良种繁育基地3个。
    新药开发能力显著增强,研发生产的新药品种年均增30%,10个重要新药品种实现产业化,10种重要新药完成临床前研究。争取1-2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工程药物新药投放市场,培育1-2个具有质量标准完善、药效机理清楚、安全高效、稳定、可控、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现代中成药。
构筑起与医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研究开发平台6个、药械检验检测机构1个, 新建GLP实验室1-2个,新增GCP临床试验专业20个,新建专业孵化器2个,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种植资源库1个;重点建设好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药物制剂、药品营销等学科专业。
五、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逐步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研究开发体系
     1、加强基础研究。整合大专院校医药科研资源,加强药物作用靶点及筛选模型、中医方药物质基础研究、生物医学工程基础研究、药用蛋白的定向进化、高效表达与筛选技术、生物信息学、化学信息学、纳米技术、干细胞工程和组织工程等与新药研发前沿相关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省教育厅、科技厅牵头,省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2、重点推进一批科研开发平台建设。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医药科研开发平台,不断提高医药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1)进一步加强现有医药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扶持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免疫抑制剂、新抗生素研发-中试平台,福建省医学分子病毒学研究中心诊断试剂、疫苗研发-中试平台,福建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和福建中医学院药学系现代中药研发平台,福建医科大学生物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生物医药研发-中试平台,厦门伯塞基因转录技术公司基因工程药物研发-中试平台,福建省现代分析仪器(光学)研发平台,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药物研发平台和其它具有明显优势的研发平台建设。同时完善一批国家、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省科技厅、经贸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院所配合)
     (2)加快建立药物制剂工艺研发中心。研究药物制剂新剂型、新型给药系统、释药系统、新型辅料,制定药品质量标准。汇集上游成果,进行过程优化和工程化开发,将开发的技术和产品转向产业化。(省经贸委牵头,省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3)加快创建中药材研究中心。积极筹建中药材研究中心,重点研究特色中药材的品种鉴定、良种培育(繁育)、病虫害和疫病防治、专用肥(饲)料、规范化种植和养殖,引进、驯化非道地药用动植物品种,制定中药材质量标准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对全省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提供指导和支持,推动药材生产标准化、产业化。(省农业厅、林业厅牵头,省经贸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4)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库。查清药用野生动植物种类、地理分布、栖息环境与群落特征、生物学特性、资源蕴藏量、生产量、以及最大采集(猎捕)量等,建立资源数据库。收集珍稀、濒危、优良药用野生动植物(菌)种质,建立种质基因保存储备库,保存种质遗传资源,系统研究种质特性、活体原生地保育、迁地保存和离体长期保存技术,为进行种质生理、品种驯化和良种选育、药物化学成分调控等基础研究提供保证。(省林业厅牵头,省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5)加快建立科研设备共享网络。为推进资源共享,提高科研设备仪器利用率,降低中小医药企业研发成本,要积极建立科研单位的医药科研设备仪器共享网络,推动重大科研仪器设备为医药产业公共服务。(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3、强力构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健全医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强药理药效、临床试验、药品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医药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和服务水平。
     (1)加快建立药理与药效研究中心。构建药理模型,开展新药药效学研究。应用规范化的动物疾病模型、评价方法指标,开展药物的基础性研究,阐明其药效、作用机制和方剂配伍的规律与科学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科技厅、卫生厅配合)
    (2)建立规范化药物非临床安全评价中心。完善设施建设,通过国家GLP检查,为医药产品的研发提供规范化的非临床安全评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科技厅、卫生厅配合)
    (3)加强药物临床药理研究机构建设。开展药代动力学研究和新药的临床试验,对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对市场销售的药物进行有效性和安全性再评价。(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4)加强药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省药检所建成全国一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基础建设力度,新建用于扩增检验检测项目的普通检测实验室、生物制品实验室、无菌实验室、实验动物实验室、符合国家GLP规范要求的药物安全评价实验室。配齐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配备开发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检测前沿技术的科研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性能达到独立承担所有的承检项目,全检能力达100%。(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5)加强医疗器械检测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医疗器械检测能力,适应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质量监督检测为目标,加强省级医疗器械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产品检测实验室。到2007年,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覆盖我省在产医疗器械产品70%以上。2005年配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紫外分析仪、血凝仪、酶标仪等,建成体外化学诊断试剂检测实验室;建立消音室,配置助听器电声指标专用检测设备,建成助听器电声指标专用实验室。2006年配置倒置显微镜、生化培养箱、低温冰箱等设备,开展生物学评价检测,建成细胞毒性检测实验室。2007年配置医用电气产品电击防护参数、剩余电压、能量检测设备仪器及绝缘防护程度检测设施,开展医用电气产品安全性能检测,并按我省医疗器械生产实际逐步增添心电、超声等产品性能检测设备,建成医用电气产品检测实验室;配置医用电气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建成医用电气产品环境试验实验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技术质量监督局配合)
      4、建立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在福州、厦门两地建立两个医药产业孵化器,在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生物工程药物、基因疫苗和诊断试剂)和现代中药领域,为科技型制药企业建立共享实验研究平台和新药筛选、新药评价、小试、中试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及人才信息、技能培训、融资(特别是风险资金的融通)、政策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平台,促进医药科技型企业的生成、科研成果孵化和创业发展,促进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迅速形成产业规模。(省科技厅牵头,省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政府、厦门市政府、厦门大学配合)
     5、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大型医药企业实施战略联盟,联手开展重要研发项目、关键性技术合作交流;联合创建医药研发中心,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帮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医药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省经贸委牵头,省科技厅、人事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6、加强国内外技术合作交流。重点引进国内外医药战略投资者,支持国内外的高端医药研究开发机构在我省医药产业园、大型医药企业、科研院校单独或联合建立各种形式的研究机构;充分利用各种科技交流会和人才合作平台,进行医药产业技术和人才合作交流。组织我省医药产业教学、科研、生产的相关人员参加国际、国内医药科研、学术交流、项目推介、技术推广活动;搭建省医药产业科教、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国际性、区域性的医药产业投资洽谈、经贸合作、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我省医药产业科研向国际化水平发展。(省经贸委、外经贸厅牵头,省科技厅、教育厅、人事厅、医药行业协会配合)
    7、推动产业标准化建设。要用国际、国内医药产业先进标准指导专业研究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研究基地、生产流通企业、中药材生产基地、产业园区的建设,推行GAP、GLP、GCP、GMP、GSP认证和国际认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经贸委、科技厅配合)
    (二)逐步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医药生产体系
     1、建立和发展一批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充分发挥福建生物多样性和中药材资源丰富的优势,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把发展中药材基地与农林产业结构调整、农林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按照GAP的标准,加强名优地道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鼓励、引导中药工商企业建设中药材基地,大力培育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发展定单农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提高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我省名优地道中药材和大宗中药材的品牌。
     (1)加快建立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福建)基地。依托我省中药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强多学科协作和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一批规范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同时加大力度支持中药新药研发基地、中药工业和商业基地建设,极积申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福建)基地。(省科技厅牵头,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建设道地植物药材标准化示范生产(GAP)基地。建立建瓯泽泻、建瓯莲子、柘荣太子参、莆田枇杷叶、永泰乌梅、莆田绿衣枳实、建阳鱼腥草、莆田青黛、莆田曼荆子、闽侯青果、明溪南方红豆杉、同安肿节风、泰宁雷公藤、草珊瑚等地道植物药材示范生产(GAP)基地。(省科技厅牵头,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加快建立无公害植物药材生产基地。建立柘荣太子参、福安旱半夏、长泰春砂仁、漳浦一见喜、云霄山药、永定巴戟天等6个无公害植物药材生产示范基地,提高药材的有效成份,降低中药材中农药、重金属残留量,使药材真正达到"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省农业厅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配合)
(4)加快建设动物药材规范化养殖基地。重点选择制药急需的动物品种进行规范化养殖,建设邵武、柘荣梅花鹿养殖产业化基地、惠安黑熊种源繁育基地。(省林业厅牵头,省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5)配套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逐步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名优地道药材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引种试验、驯化栽培步伐,逐步形成多品种的药材栽培技术体系。重点在闽西北、闽中建立以石斛等药用兰科植物为主的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供应基地;在闽东建设柘荣太子参、白术、元胡、三尖杉、玉竹、黄栀子、覆盆子良种繁育基地;在闽西建设石斛、半夏、石蒜、虎杖、钩藤、雷公藤、厚朴、蛇足石松、显齿蛇葡萄、吴茱萸、七叶一支花、黄精、阴地蕨、明溪南方红豆杉、黄花远志、石蒜良种繁育基地;在闽中建设黄花远志、南方红豆杉,莆田、闽侯绿衣枳壳良种繁育基地;在闽南建设春砂仁、巴戟天、金线莲、一见喜、山药良种繁育基地。(省农业厅、林业厅牵头,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6)建设大宗中药材培育基地。重点建设以红豆杉、三尖杉、芳香樟、厚朴、杜仲为主的珍贵木本药材基地。计划到2008年建设基地面积达10万亩;重点建设肉桂、覆盆子、水团花、春砂仁、毛果杜鹃、盐肤木、茯苓、厚朴、山苍子、余甘子、苦竹、黄栀子等12种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高产栽培基地。(省农业厅、林业厅牵头,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7)建立重要药材野生半野生培育基地。在保持生态环境不变的前提下,在我省重要药材资源的天然生长地,通过人工促进措施及科学管理,逐步培育、发展野生和半野生状态资源居群。重点发展石斛、石仙桃等珍稀濒危和鱼腥草、草珊瑚、胡秃子等大宗野生半野生道地药材。(省林业厅牵头,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开发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园。根据我省医药资源、产业分布的情况,在福州、厦门、三明市规划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生态型设计、功能化开发、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招商"的原则,加强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构筑良好投资环境,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入园创业,引导国内外医药企业入园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促进医药产业跳跃式发展。
(1)加快建设福州医药产业园。充分利用福州省会城市交通便利和医药产业基础、研发资源、检测评审、临床应用等方面优势条件,加快开发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依托我省福抗、福兴两个重点制药企业现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生产品种的规模、技术、质量和市场品牌优势,重点发展生产中间体7-ACA及其下游头孢系列,以及卡那霉素系列、奈替米星、西梭米星等抗生素原料药,引进克拉维酸、大环内脂类、他汀类等原料药,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引导国内外医药企业入园,建成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逐步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园区发展化学药物制剂和开发生物技术药物。鼓励支持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校入园创业发展,形成集研究开发、企业孵化、生产制造、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现代医药产业园区。(福州市政府牵头,省经贸委、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2)规划筹建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发挥厦门区位、交通便利有利条件和医药产业基础、高教学科、科研资源相对优势,创建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做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组织岛内现有医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入园创业,引导海内外医药生产企业和医药流通配送企业、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国际上有实力的医药跨国公司入园创业。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以发展生物工程药物、疫苗、诊断试剂为主,建成区域性生物医药产业生产、研发、配送基地。(厦门市政府牵头,省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3、培育若干医药产业(基地)集群。建设以厦门、福州医药产业园、福州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厦门海沧医药生产基地、重点骨干制药企业为核心,以厦门、福州生物与医药孵化器为技术支撑的我省医药产业(基地)集群,引导各生产要素,向医药产业流动,推动我省医药三大类产业集聚发展。
(1)培育一批医药骨干(集团)企业。要积极培育重点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医药企业通过改制、兼并、联合、重组方式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努力造就一批支撑医药产业发展的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支持福州抗生素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福建金山医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星鲨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中药厂、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迈克制药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养生堂生物技术股有限公司、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福鼎康乐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明溪南方红豆杉生物有限公司、福建三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制药企业,促进医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中小型企业联手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创建技术研发院所,组织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重点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扶持企业开发新药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省经贸委牵头,省发改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2)扶持一批医药重点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支持重组戊肝疫苗、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抗爱滋病药物、雷帕霉素、新型抗癌光敏剂、基因蛋白质药物、反义抗癌基因新药K-22、丙谷二肽、威替米星、冻干紫杉醇、禽流感疫苗等一批新药开发和产业化;支持天然维生素和鱼油系列产品生产线、紫杉醇脂质体冻干粉剂生产线、头孢菌素系列原料药生产线、中药制剂现代化项目、药物制剂新品种新剂型项目、医药专业孵化器、GLP试验室、一批医药研发平台和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为我省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新技术、新成果,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省科技厅、发改委、经贸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3)规范提升一批医药企业。积极引导制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努力提升制药-企业的装备水平和现代化生产的能力。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取得ISO9000、美国FDA、欧洲COS认证,符合国际医药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争创国际国内品牌。(省经贸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
(4)做大福州化学制药产业集群。支持福州化学制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免疫抑制剂类、克拉维酸等原料药的现有优势品种,开发新品种;发展药物制剂新品种新剂型;加强医药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福州市政府牵头,省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5)做强厦门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厦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疫苗、诊断试剂,加快发展优势化学合成原料药、中成药、海洋药物、医疗器械,积极发展药物制剂新品种新剂型,加快医药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厦门市政府牵头,省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6)培育闽西北中药GAP种植基地和天然药物产业集群。支持三明、南平、龙岩医药企业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提取加工、中药制剂、研究开发的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中药材加工提取基地建设;开展植物提取单体药物或天然药物。(省科技厅,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政府牵头,省经贸委、农业厅、林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7)推行医药委托加工生产。我省制药企业实施GMP改造后,生产能力普遍扩大,产能过剩。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制药企业、研发单位、医疗单位来闽委托加工生产,提高现有生产能力利用率,避免重复投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经贸委配合)
(三)逐步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医药流通体系
1、支持发展若干大中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培育2-3个全省性或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集团),鼓励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三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医药商业企业通过规范化改制、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扩大企业规模,拓宽经营领域,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辐射和竞争能力。(省经贸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行业协会配合)
2、培育一批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企业。重点支持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惠好医药集团、福建东南药业有限公司、漳州聚善堂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发展医药物流配送,积极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企业物流系统和产品采购、销售系统,建立适应信息化、市场化竞争需求的现代物流系统,加快药品的流通速度,提高药品流通效率,降低医药物流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支持医药物流配送企业,帮助闽产药品拓展省外市场。(省经贸委牵头,省医药行业协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3、建立营销战略联盟。整合设区市医药公司、重点制药企业、医药物流配送机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大型医院药房的优势资源,组成医药企业营销战略联盟。(省医药行业协会牵头,省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4、推进医药零售连锁经营。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建设和完善我省医药零售连锁网络,不断提高医药零售业服务水平,扩大市外、郊区供应网点,进一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建立若干个辐射全省的知名品牌医药连锁企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贸委牵头,省医药行业协会配合)
5、加快促进医药出口。稳步扩大现有名优中药、优势化学原料药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加快培育具有潜在优势的医药产品出口,支持重点医药出口企业、产品通过国际标准论证,加强开发和建立国际医药营销网络。健全出口信贷和信息中介服务体系。(省外经贸厅牵头,省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行业协会配合)
(四)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发展
1、加快发展化学制药。发挥我省化学制药工业拥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水平较高、一些化学原料药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等优势,促进化学制药扩大规模,开发新品种,以加速发展。
(1)抗生素原料药。重点发展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奈替米星、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支持胞必佳、赛斯平、西罗莫司、雷帕霉素、霉酚酸酯、他克莫司的免疫制剂药物和克拉维酸(棒酸)等产品产业化发展。
(2)化学合成药。重点发展"齐多呋啶"、"拉米呋啶"抗爱滋病毒药物、西酞普兰抗抑郁药物、光敏剂新型抗癌药物、威替米星药物等原料药。
(3)药物新品种新剂型。鼓励开发与引进国外已过专利保护期的药品,大力发展药品制剂新剂型。支持微囊、滴丸、无糖颗粒、控释、缓释、靶向给药、透皮给药、脂质体、粘膜给药、脉冲给药等新剂型研究生产及新辅料的开发应用,提高药物制剂的技术含量,提高药品疗效,降低毒副作用。重点支持胰岛素粉雾剂、环孢霉素和雷帕霉素等新剂型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
2、加快开发生物制药。充分利用我省生物资源丰富,拥有较强的生物技术科研力量、生物制药企业初具规模的优势,积极发展基因工程药物、基因工程疫苗和诊断试剂(免疫组合化学相关产品)、海洋药物、微生物药物、生化药物,推动生物制药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1)基因工程药物。重点开发生产活性蛋白、多肽药物和反义核酸药物。大力扶持反义抗癌基因新药K-22、基因工程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新型的Y分支PEG化长效人干扰素α2a、新型的Y分支PEG化长效人干扰素α2b、G-CSF、新型的Y分支PEG化长效生长激素(GH)、新型的Y分支PEG化长效人干扰素γ、新型的Y分支PEG化长效EPO、重组人尿激酶、血管生长因子等品种开发;支持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神经生长因子等现有基因工程药物开拓市场和提高产业化水平。
(2)基因工程疫苗和诊断试剂。重点研发预防用生物制品(疫苗)、免疫组化试剂,尤其是高敏感性和高特异性单克隆抗体诊断试剂。引进开发诊断各种病毒性肝炎、肝癌等的诊断性生物芯片等,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国内外领先的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品种,如戊肝疫苗、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荧光PCR"和"荧光多重PCR"及免疫组化抗体检验试剂、艾滋病诊断试剂等。
(3)海洋药物。研究开发以海洋资源为原料,提取高活性天然海洋生物多糖,通过技术手段对海洋生物多糖进行化学修饰改性,开发具有确切疗效的海洋药物;以海洋生物毒素及其衍生物为原料,研制具有高特异性、高活性的天然海洋生物药物等。
(4)微生物药物与生化药物。研究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抗生素生产工艺,生产各种高效低毒的抗生素。应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制药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提高产量,节约能源,减少污染。重点扶持在国内外首次上市的创新药物。
(5)生物毒素药物。开发生物活性物质特别是动物毒素的高效分离、提取、纯化及利用技术,重点发展蜂毒、蛇毒、河豚毒素等系列产品。
3、充分利用资源发展现代中药。中医药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瑰宝。要充分发挥本省中药资源优势,进一步改造中药生产加工工艺和剂型,提高中药质量水平,加快中药现代化建设进程。
(1)中药制剂剂型改进。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中医理论,研制适合发挥中药药效的剂型,加强传统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采用缓控释、靶向及透皮吸收等先进技术制成新剂型、新品种,并明确药品各种成分及其含量,与国际标准化接轨,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消费需求。
(2)中药现代化和标准化发展。充分利用现代制药工程技术,应用于中药粉碎、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剂等生产工艺,实现中药生产程控化、检测自动化、输送管道化、包装机械化,使中药质量标准达到国际水平,实现中药产品现代化。
(3)中药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根据不同中药材提取工艺的需要,引进动态逆流提取技术、超临界CO2萃取技术、膜提取分离技术等多种提取技术及设备,实现中药提取物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中药生产科技含量和整体水平。中药新药开发中,注重速效中药和保健中药的开发。
(4)中药植物有效部位提取物和单体药物开发。支持开发生产紫杉醇、多烯紫杉醇、三尖杉脂碱、香菇多糖、雷公藤甲素、苏子油、月见草油、苦参素、葛根素、氢溴酸加兰他敏、白藜芦醇、黄枝子黄色素等中药有效部位提取物和单体药物。
4、加快开发新型医疗器械。我省机械、电子、冶金产业及生物医学教育科研基础扎实,医疗器械市场前景广阔,要加大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和研发。
(1)新型医疗设备及器械。开发重大疾病的急救、诊疗、康复技术和装置,新型医学影像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数字化口腔医学影像设备、现代生化分析仪和其它供体外诊断试剂作定量分析的仪器等。
(2)生物医学材料。加快生物医用材料和制品的开发和生产,重点发展骨及关节系统用的生物活性修复替换材料,医用胶原膜等介入性治疗材料,人造血浆等。
5、加快发展现代医药流通业。积极推动医药经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产权多元化,加快兼并、联合、重组;批发企业实行代理配送制,零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加快现代物流发展,提高医药经济集约化经营水平;在批发企业中大范围推广总代理、总经销营销方式;医药销售网络加快向村镇延伸。
6、加快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全省重点医药工商企业生产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推广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重点工业企业原料药和制剂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实现微机优化控制;重点医药工商企业、配送中心、连锁零售药店,推行ERP管理系统,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医药电子商务。建立全省医药产业信息库。
7、加快实施品牌战略。以差异化、专业化、科技化争创品牌,在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物流营销、售后服务各环节做专、做精,塑造骨干企业和名优产品形象,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争创知名品牌。
(五)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智力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药学专业学科建设。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等院校要努力建设好生物医学与工程、药理学、中药学、方剂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省级重点学科,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同时各高校要加强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药品质量检测技术等专业建设,加快培养医药产业发展的急需人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大力加强医药学科的博士点、硕士点建设,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使之成为高层次人才培训与科技创新基地。支持现有具备条件的省内院校积极设立药学院系,培养医药专业的研发人才、创业人才、生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省教育厅牵头,省经贸委配合)
2、加快引进国内外智力。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建设,以各种形式引进国家两院院士、国内外首席科学家、海内外医药研发、管理人才和其它急需人才,来闽开展项目、技术合作或创业,尤其要通过实施"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等,支持有关高校努力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加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医药人才队伍。(省人事厅、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外经贸厅配合)
3、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建立健全医药产业人才继续教育制度,举办医药产业高级人才研修班,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训与培养。加强与国(境)外培训机构联系,选派医药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到国(境)外学习培训。鼓励高等院校与相关单位联合定向培养人才和对现有人才进行定期培训。(省人事厅、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配合)
(六)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资金投入体系
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建立起以政府支持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融资为辅的资金投入体系,走以财政性资金带动金融性资金、社会和民间投资的路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地投入加大对医药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
  1、提高企业研发R&D投入。鼓励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高新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其它拥有企业技术中心的高新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省科技厅牵头,省经贸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牵头配合)
2、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品种,加大对生物医药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应用专利权、驰名商标使用权质押贷款,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前景的医药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资金需求;对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可运用政策性出口信贷予以支持,鼓励成立医药行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运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解决医药企业担保问题,支持重点医药企业出口。人民银行积极配合医药产业主管部门,召开政银企项目推荐会,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医药项目,争取金融机构对医药项目特别是重点医药项目的贷款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经贸委负责)
3、建立医药产业科技发展基金。省、市、县财政拨出专项经费,广泛吸收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设立医药产业科技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医药科研成果转化、中试、产业化项目实施和重点项目贷款贴息。(省财政厅牵头,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4、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引进国内外企业特别是大型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来闽投资创业,发展生物与医药产业。(省外经贸厅牵头,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5、建立医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设立以政府资金引导、民间资本为主的风险投资公司和担保机构,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和担保资金的作用。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闽建立风险投资分支机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以入股的方式进行风险投资,通过股权享有项目成功后的收益。(省财政厅牵头,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6、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优先推荐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债券、股票和股票上市,鼓励以股份合作形式兴办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公开向社会融资。(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7、争取各类专项计划支持。省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计划对我省医药产业的投资项目资金支持。同时,省直各部门要使用好现有用于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经费,优化项目配置和支持的重点环节,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省科技厅为主负责支持医药研发平台和重点医药科研项目、中药材研究与GAP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投入;省发改委为主负责支持医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入;省经贸委为主负责引导医药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七)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1、加大医药产业的财政政策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安排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医药产业集群重点项目、组团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品牌建设,并对医药重要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专业孵化器建设、风险投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新设立的国家和省级医药研究开发机构、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等分别予以补贴或奖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各类财政性资金的投入要形成合力,相应地支持医药产业的发展。(省财政厅牵头,省地方税务局配合)
2、用足用活现有优惠政策。要充分利用我省已经出台的发展县域经济、培育产业集群、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人才引进、提升民营经济等优惠政策,努力为医药企业发展在生产用地、用电、用水、排污等方面提供优惠同时,减少各项行政审批项目,营造有利于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投资环境。(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优化医药产业的市场和政务环境。要支持医药产业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建立医药产业咨询、信息、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和网络。进一步完善GAP、GLP、GCP、GMP、GSP认证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新药快捷审批通道。进一步完善适应于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加大促进我省重点研发新药临床推广使用力度。支持重点新药纳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制订有利于医药产业发展的价格政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物价局、卫生厅、工商局、劳动社会保障厅、医药行业协会配合)  
4、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形成对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技术扩散等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医药领域侵权行为,创造一种既可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又能促进先进技术交流和有利于吸引国内外先进制药技术的良好环境。(省科技厅牵头,省经贸委、医药行业协会配合)
(八)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组织保障体系
1、建立和完善省、市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短、中、长期发展目标,协调产业发展重大事宜,推进生物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中药材种植发展服务平台、医药营销平台和协会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我省医药产业超常规发展。领导小组的各成员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密切围绕医药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适时制订相应的发展工作重点,落实好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定期跟踪检查、协调解决医药产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汇总通报医药产业建设的情况。各设区市参照建立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2、加强行业协会建设。行业协会应发挥自身作用并引导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信息咨询、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等专业服务,构建药品营销平台,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组建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加强省内外企业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企业和医疗、研发机构之间的交流沟通;积极推动国内外、省内外及闽台医药行业协会互访,促进国内外、省内外及闽台医药产业界广泛合作交流。(省医药行业协会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建立专家咨询小组。由福建省政府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省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负责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财力资源、科技资源、人力资源、设备仪器装备资源的有效整合,重大事项实施和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意见。(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牵头,省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人事厅、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工商局、物价局、农业厅、林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医药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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