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0日,捷克农业部宣布修订关于乙醇生产、贮存和加工技术要求的法令No 141/1997 Coll.(经修订)的草案。
考虑到自2008年1月1日起将生物燃料增加到发动机燃料中去的义务,为了防止逃税,已经规定了连续改变乙醇性质的条件。本提案草案规定了使用现代化的,可以达到的工艺,以批次或连续进行改变乙醇性质。 本法令草案对乙醇制造商和加工商的当前的要求做出响应。有必要增加包装量,并且规定批准这种包装的较高损耗。在槽车中运输乙醇损耗的标准同样也已经修订。适合于发动机燃料的无水乙醇的质量参数和乙基叔丁基醚(ETBE)的生产已经编入法令提案。同样还有必要修订依照现行欧洲法律的中性特级精炼生物发酵乙醇质量标签的数值。这是用于生产酒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