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依法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规定,环保评审不达标、超标或超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的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实施淘汰,包括落后企业、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置。
通知说,造纸行业将主要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排放不达标的年产一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东部、中部省份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淘汰落后制浆造纸产能的标准。
酒精行业将主要淘汰高温蒸煮糊化工艺、低浓度发酵工艺等落后生产工艺装置,及年产三万吨以下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味精行业将主要淘汰年产三万吨以下生产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此外,柠檬酸行业将主要淘汰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
按照要求,“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逐步淘汰落后造纸产能650万吨,落后酒精产能160万吨,落后味精产能20万吨,落后柠檬酸产能八万吨;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24.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