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许昌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发酵法嘌呤核苷酸及深加工项目影响评价环境影响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工程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西段。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占地面积42236m2(63.4亩),建筑面积22848m2。本项目以葡萄糖为原料,经生物发酵、生产嘌呤核苷酸,精馏、烘焙、包装得到产品。主要装备有生物反应器,高效溶氧装置,钛合金反应釜,综合膜过滤系统和高技术设备装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许昌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西段
邮编:461000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518851888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甲2号
E-mail:zzhtld@163.com
联系人:付工 电话:1339370639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现场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阶段
评价机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确定各项评价工作等级,进行项目公示。
(2)现场工作阶段
评价机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与类比调查(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报告书编制阶段
工程分析及类比调研;数据处理分析计算、资料汇总;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对环境(空气、水体、声等)的影响进行论证及预测;对项目进行公示,并向公众发放环评简本或提供网络链接的方式使公众了解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召开公众座谈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情况是否了解;
(2)您对区域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此建设?若不同意、是何原因;
(4)您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书信的方式提出相应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3月28日至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