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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维生素C出口的配额制传闻不属实

   日期:2011-04-1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马建忠    浏览:1401    评论:0    
核心提示: 出口配额重启系空穴来风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主任谈圣采接受记者采访时,首次就外界盛传的今年维生素C的出口将采用
  

  出口配额重启系空穴来风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主任谈圣采接受记者采访时,首次就外界盛传的“今年维生素C的出口将采用配额制”的传闻做出回应,称此事为子虚乌有。

    上个月25日前后,国内某证券类专业媒体撰文称,为了避免市场的恶性竞争,以及重复建设等顽疾,今年维生素C的出口将采用配额制。

    该报道还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国内销量排名靠前的数家企业将获得出口配额,其中在港上市的石药集团获得2.5万吨的配额,东北制药和华北制药的配额略少。

    该消息见报当日,东北制药和华北制药均出现了超过2%的涨幅。

    据了解,目前全球90%以上的维生素C原料产品均在中国生产。维生素C出口配额制若启用,将对大企业有利,而小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因此,该消息被市场认为对石药集团、东北制药和华北制药构成利好。

    “生产计划”剑指产能过剩及恶性竞争

    不过,谈圣采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对维生素C产业的新政策,在出口方面并非重启配额许可证管理,而是继续执行一般许可证管理。上述两部委对维生素C的管理将主要落在生产环节,即为了整顿维生素C产业秩序,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将向企业下达生产计划,企业按生产计划来确定产量。

    “国家此前为整顿维生素C产能过程和恶性竞争,曾出过一个文件,在该文件前,企业扩产的,将被允许继续生产,而在文件发布后,依然不顾政策调整,继续盲目扩展的,将被查处。”谈圣采如是说。

    公开资料显示,为整顿维生素C出口经营秩序、实现出口的规模化经营、提高我维C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11月曾下达《关于加强维生素C生产、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依照该通知,我国于1998年1月正式开始对新建维生素C生产企业采取严格限制政策,对已开工的维生素C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该通知还正式将“出口总量”、“配额分配原则”等纳入研究视野,称要完善出口配额的分配办法。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亦提交了《关于控制大宗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规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建议》。蔡东晨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将维生素C的出口改为配额管理,以抑制日益恶化的出口环境。不过,该建议未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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