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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 6-APA项目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日期:2011-05-08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浏览:3410    评论:0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现将《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现将《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 6-APA项目公众参与》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⑴建设项目名称

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 6-APA项目

⑵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用成熟工艺,发酵过程以葡萄糖为碳源,以玉米油为氮源,用青霉素提取液直接进行裂解生产6-APA,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液糖、玉米油、苯乙酸、乙酸丁酯、盐酸、硫酸等,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发酵车间、裂解提取结晶车间、溶媒回收车间、液体库,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循环水系统、空压系统、供冷系统、污水处理站,供汽和供暖由本项目4×21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提供。

二、主要污染物

1、建设期

项目建设将会占用土地,施工过程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对地表植被和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

⑴废气

本项目主要是发酵过程中产生发酵尾气,回收车间回收乙酸丁酯、丁醇和乙醇时有无组织挥发,成品三合一包装车间有6-APA颗粒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产生的臭气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产生的SO2、NOX、烟尘。

⑵废水

本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原则,在厂区设置雨水及净下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排水系统。主要是青霉素提取过程产生的废酸水、冲洗滤布水、6-APA母液、苯乙酸母液、含乙醇釜残液、四效蒸发器产生的浓缩液、制糖车间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

⑶噪声

本项目生产装置和生产辅助设施以及公用工程设施中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类和压缩机、离心机、搅拌机、冷却塔等类设备产生的噪声。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有发酵后的废菌丝体、废活性碳和硅藻土、筛分废料、污水生化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三、本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环境的影响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回收车间无组织挥发收集后冷凝净化回收部分乙酸丁酯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包装车间粉尘采取安装布袋收尘系统收尘回收,污水站废气、污泥处理废气通过安装密闭集气装置集气后生物处理后排放,循环流化床锅炉经脱硫脱氮设施后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⑵废水污染治理

本项目正常生产条件下高浓度废水、母液、釜残以及非正常工况和出现事故情况下高浓度废水采取四效蒸发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后进本项目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CASS+接触氧化法,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巴彦淖尔市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

⑶噪声污染治理

本项目对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分别采用选择低噪音设备、加装防震垫片、置于室内及加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预计经过上述措施,厂房隔音和自然距离衰减的共同作用,厂界能够达到国家标准。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菌丝废渣和浓缩液经干燥灭活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废活性污泥,经压滤脱水灭活后,作为农肥外售,废活性炭、废硅藻土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废包装材料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锅炉炉渣由当地水泥厂回收作为原料。上述措施符合固体废弃物处置“无害化、减量化”原则,措施可行。

⑸建设期防治对策

施工期汽车运输砂石等易扬尘的建筑材料及堆放这些材料的场所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二次扬尘。

打桩机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及升降机的使用时间也应尽量避开周围人群的休息时间,如果躲避不开休息时间,要确保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标准限值。

施工期间应对各种材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或其它防扬散措施,及时清运各类建筑垃圾,防止二次扬尘,工程结束后将建设场地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干净。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采用了清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并且采用了先进、经济、可靠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废渣治理和处置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最低限度。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本评价认为本项目项目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方式:由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供公众索取。

⑵期限: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⑵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意见;

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环境保护防治对策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函、来电、传真均可

⑴建设单位: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方方

通信地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东区富源南路1号

联系电话:13337000862

邮    箱:tu706135@126.com

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李敬伟

通讯地址:呼市乌兰察布东路园艺所院内

联系电话:0471-2236015

邮    箱:nmghky@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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