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1000吨/年生物发酵法合成丁二酸技术中试装置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丁二酸1000t/a,副产复合肥原料(主要为菌渣、玉米渣)956 t/a。
建设内容:(1)生产装置:建设一套1000吨/年生物发酵法合成丁二酸中试装置;(2)储罐:建设2个储罐,分别储存15%氨水、浓盐酸;(3)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配套建设中转库、冷水水机组、变配电室及控制室,其他充分依托扬子石化已建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储运系统。
投资总额:5621万元
建设地点:扬子石化公司化工厂界区内,利用扬子公司厂区原醋酸罐区用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建设期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噪声以及拆除原醋酸储罐可能产生的残液。
建设项目运行期的影响主要来自: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微滤清洗水、超滤清洗水、结晶母液)、地面冲洗水以及初期雨水;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玉米粉投料粉尘、发酵罐废气、干燥粉尘以及储罐无组织排放废气;噪声主要包括搅拌机、干燥机、风机、冷冻机组、泵等;固废主要是脱色工序的废活性炭、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期对于产生的扬尘除加强现场管理外还对车辆行使道路进行及时打扫和洒水。建设期间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无特殊情况不进行夜间施工。对于拆除原醋酸储罐可能产生的残液如能用于生产的应回用不能回用的应作为危废处理。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送扬子石化水厂净二污水处理装置。建设项目对玉米粉投料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后由26米高排气筒排放。发酵罐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碳,经除水后由26米高排气筒排放。对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后由26米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对噪声设备的治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通过对设备本身部件和结构进行改造来减少噪声,建设项目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可以产生较少的噪声量;二是通过消声、减振隔声的措施来治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建设项目产生的脱色工序的废活性炭、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其中脱色工序的废活性炭和干燥工序收集的粉尘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玉米投料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建设期和运行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工程建设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联系电话:83734462,联系人:黄晔)。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公众对在该地建设新项目与环境及经济发展关系的看法;
4.了解建设项目概况后,公众对工程可能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意见;
5.公众对本项目污染防治及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上述地点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站7月21日发布的环评项目信息公告;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邮编:210013,联系电话:83734462,传真:83734462,Email:njhbs@vip.163.com,联系人:黄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