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GB 2720-2003《味精卫生标准》、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
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味精产品进行了总砷、铅、锌、谷氨酸钠、食用盐、硫酸盐、呈味核苷酸二钠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检2个批次,经检验合格2个批次。具体结果见附表。
消费建议:
1、首选大型、名牌和老字号企业生产的产品。
2、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具体地址、净含量、产品的保质期、产品的执行标准号等,还应贴有“QS”标志。
3、要选择表面干爽的产品,表面潮湿的容易有细菌繁殖
4、购买味精时注意包装上标示的谷氨酸钠含量,含量一般在99%以上较好。
2011年7-8月广州市生产领域味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生产企业 | 综合判定 |
无盐味精 | 绿桥 | 454克/包 | 2011-07-11 | 广州市创鸿食品有限公司 | 合格 |
双桥味精 | 双桥 | 500克/包 | 2011-05-25 | 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