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拟建设藻油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产业化项目,项目环境影响工作已委托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藻油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武汉医药园
概要: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拟投资4736.89万元在江夏经济开发区武汉医药园原厂区内建设藻油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130吨DHA油剂、350吨DHA粉剂。本项目主要由发酵车间、后处理车间、锅炉房、动力车间、污水处理站、粉剂车间、仓库等几部分构成。本项目技术改造主要是利用原有发酵车间、后处理提取车间和微生物油脂精炼车间厂房,改造建设藻油DHA发酵生产线、后处理生产线,改造原有动力车间,新建粉剂生产车间、燃气锅炉房和综合办公楼。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17172212
联系人:童欣
(三)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江路1号
联系电话:027-85750756
联系人:定工
电子信箱:dinghua326@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规划建设、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详细规划、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整改措施、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营后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可行性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拟建设藻油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产业化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藻油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产业化项目建设过程中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防止项目污染周边环境的意见和看法。
3、征求公众对藻油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4、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5、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6、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时间:201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