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公告称,10月18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台州主城区告别化工恶臭“倒计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港药业、九洲药业等7家企业完成整治提升,其中海正药业岩头厂区须完成“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改造,清理池内污泥;厂区雨水管路的清理、疏通工程;新建1套蓄热式热力焚烧工艺(RTO)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储罐区、抗肿瘤药区域、108车间有机废气;厂区高压板框中心密闭化改造工程;厂区各车间拆除现有空间引风排气筒”等十项整治提升内容,并限定了完成时限,最迟的整改项目应在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积极配合并有计划地逐步实施、完成整治任务。目前部分整治项目已提前完成,其余整治项目也将按期完成。”海正药业向外承诺,“公司将争取提前完成整治任务并上报验收,本次整治活动有利于改善周边环境和企业技术升级与转型,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