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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终止对华味精反补贴调查 反倾销调查仍在进行中

   日期:2014-04-26     来源:中研网    浏览:966    评论:0    
核心提示:  美国商务部于4月1日发布通知,应申诉方日本味之素及其美国公司申请,决定自3月31日起终止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谷氨酸钠(味精)
  
    美国商务部于4月1日发布通知,应申诉方日本味之素及其美国公司申请,决定自3月31日起终止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谷氨酸钠(味精)的反补贴调查。此举意味着作为强制应诉企业,梅花集团将免于支付反补贴税。
  此前在反补贴初裁结果出来后,梅花集团董秘杨慧兴告诉记者,公司出口美国的味精产量约1万吨,公司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补贴率为13.41%。按照味精7000-8000元/吨价格计算,1万吨产量的补贴额为938.7万元-1072.8万元。相对于公司约80亿的营收来说,影响有限。
  据中国商务部公开消息,2013年10月24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味精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味之素公司为本案唯一申请人。
 
  2014年3月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谷氨酸钠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本案共有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其中一家的补贴率为13.41%,另一家由于未参加应诉,补贴率为404.03%,全国其他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13.41%。
  3月7日,味之素公司申请终止本案反补贴调查,美商务部认为其代表了美国内味精产业的全部产量,因此决定依法终止调查。
  此外,本案反倾销调查仍在进行之中,目前美商务部尚未做出倾销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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