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媒体报道事项进行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媒体上出现报道文章《赖氨酸:希杰起诉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侵权》,文中提到“2015 年 3 月 13 日,希杰宣布在 2015 年 3 月 6 日,在
内蒙古区法院对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赖氨酸生产菌株和知识产权专
利号 200980103315.6 提起诉讼”,由于该报道涉及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目标企业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生物),公司及时向伊品生物、
伊品生物的大股东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闫晓平先生发出
问询函。
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伊品生物出具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涉诉事项问询函的复函》【宁伊(函)(2015)012 号】,主要内容如
下:
“一、我公司关注到博亚和讯网在 2015 年 3 月 14 日刊发题名为《赖氨酸:
希杰起诉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一文。但迄今为止,就该文中提
及的希杰起诉伊品赖氨酸专利侵权事项,我公司没有收到有关部门的任何法律手
续,伊品生物将对此事的进一步发展予以密切关注。
二、如希杰公司就博亚和讯网上的刊文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我公司将
组织专业律师团队积极予以应对。
三、鉴于上述情况,暂时无法评估对我公司生产、经营及贵我双方重组并购
事项的影响作出评估。”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报道事项,及时跟踪该事项新的进展,并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外披露,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备注:
申请号□: CN200980103315
申请日: 2009.01.23
公开(公告)号□: CN101939432B
公开(公告)日: 2013.02.13
发明名称: 改进的启动子和用其产生L-赖氨酸的方法
IPC分类号: C12N15
申请(专利权)人: 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金喆河;崔宗秀;林相曹;金亨俊;罗昭妍;田桂恒;
优先权号: KR10-2008-0010073
优先权日: 200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