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日,哥伦比亚贸工部颁布第017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税号29181400.00)和柠檬酸钠(税号29181530.00)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5年3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外贸司公布第04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柠檬酸和柠檬酸钠反倾销作出终裁:对税号为29181530.00的柠檬酸钠产品,设定最低基价为1.80美元/千克。如进口FOB报关价低于前者,反倾销税为两者差额。该反倾销措施自第047号决议公布之日起2年内有效。此外,对税号为29181400.00的柠檬酸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