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0年10月,日本Kaneka公司在德国起诉浙江医药侵犯其有关辅酶Q10的产品专利,浙江医药于2010年11月应诉,并同时反诉其专利无效。2012年3月德国法院驳回了日本Kaneka公司诉讼公司的专利侵权案,判决浙江医药辅酶Q10生产工艺没有侵犯日本Kaneka公司相关专利。2012年11月7日,德国法院在慕尼黑进行了专利无效案的第一次口审,当场判定日本Kaneka公司辅酶Q10的产品专利无效。日本Kaneka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出上诉。
2015年4月8日,德国Dusseldorf高级地区法院确认了专利无效案的第一次口审判决,裁定日本Kaneka公司的辅酶Q10专利与诉讼相关的权利要求无效,此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