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单位简介:
湖北省农用菌种研制中心是农业部于1998年投资兴建,已开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FU有机物发酵除臭菌种和具有固氮解磷解钾功能的功能菌种,以及配套的高效生物发酵塔、有机肥料生产工艺和技术。农业部于1996年、1999年两次在鄂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荐此项技术。几年来,先后在广东新兴、惠州,福建福州,上海金山、南汇,江苏常州,安微淮南,湖南株州,甘肃武威,天津武清,辽宁铁岭、海城,以及湖北武汉、天门、汉川、竹山等地转让技术和设备,兴办有机肥料厂20余家,年处理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秸杆、饼粕、污泥等)40多万吨,年产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复合肥等)近50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CMT生物发酵塔制作安装、FU发酵菌种转让与技术支持协议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湖北省农用菌种研制中心
经双方协商,就CMT生物发酵塔制作安装、FU发酵菌种转让与技术支持签订如下协议:
一、标的:
(1)乙方向甲方提供年处理量***吨CMT塔式生物发酵设备壹套(含配套设备)及生产技术,制作、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FU发酵菌种试管种一套,菌种提供、许可使用、技术支持与培训费用人民币*万元。
(3)乙方根据甲方原料情况、产品要求,向甲方提供发酵原料配方、菌种培养基配方及终极产品参考配方。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向乙方预付设备款**万元后,协议生效。乙方应于协议生效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发酵设备基础图,并于**天内完成发酵设备制作。设备装车发运前,甲方前来验货并支付设备款**万元后,乙方将设备发运至甲方现场,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设备抵达后,乙方在**天内完成安装。乙方安装、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设备尾款*万元。
(2)发酵设备安装期间,甲方支付乙方菌种及技术支持、许可使用费*万元后,乙方为甲方培训菌种保藏、培养、扩大、接种技术人员1-2名,达到熟练操作,并将FU发酵菌种试管种交付甲方使用。
三、乙方对所提供发酵设备实行一年保修。保修期内,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部件损坏,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确保顺利运行。
四、乙方对FU发酵菌种实行终身保用,一年内免费提供。一年内,如因任何原因导致菌种变异、感染、失效或死亡,乙方免费再次提供新种;一年后,甲方如因菌种变异、感染、失效或死亡而需乙方重新供种,须向乙方支付菌种培养费500元/次。
五、本发酵设备及菌种仅限甲方生产使用,甲方不能将发酵设备制造方法和发酵菌种以任何形式转让第三方,否则视为甲方买断该设备和菌种使用权,应向乙方支付买断费用***万元整。
六、乙方现场安装、调试期间,消耗品、差旅费由乙方承担;水电、食宿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必要协助。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七、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生化检测室建设所需仪器、药品清单。
八、乙方承诺提供设备技术支持和保障,甲方设备运行三年内,乙方在设备、工艺、菌种等方面的改进和革新,甲方有权要求优先使用。
九、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甲乙双方根据上述条款,分别负责各方工作,如有违反,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生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争议发生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议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地址:中国武汉市武昌南湖珞狮路特1号
联系人:胡群中余勇Email:kafa2000@126.com
电话:027-87391387传真:027-8739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