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全国柠檬酸行业开始执行新的三废排放标准。为落实新标准,中国发酵工业协会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从2006年3月至6月,组织专家组对行业22家厂家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各厂环境保护三废治理工作,重点是有机废水的处理工艺、治理设施、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与运行状况等,进行检查与评价。核查工作总结出我国柠檬酸工业的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本版特邀请专家作一介绍,以提供给柠檬酸行业有益的启示。
七成以上柠檬酸企业通过环保核查
此次柠檬酸行业接受环保核查企业22家(其中包括两家精制厂),有17家企业通过了核查,占申请企业总数的77.3%。其中约7--8家企业是以高分通过的。通过核查的生产能力为733,210t/a,占申请核查产能755,710t/a的97%(未包括精制厂的产能)。其中以高分通过的产能约550,000t/a,占全部申请核查产能的73%。而2005年全国的柠檬酸产量为63万吨,可见,全国柠檬酸工业的三废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生产线排放的有机物,绝大部分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全行业废水排放COD总降解率达95%以上,总体状况令人欣慰。
废水处理工艺渐趋成熟,各企业基本上都采用了厌氧--好氧生化处理,辅之以调节、沉淀、絮凝、过滤等工序。
处理设施不断更新换代。厌氧反应器大多采用IC或EGSB等新一代的设备,有机负荷可达20kg/m3·d以上。好氧装置普遍采用活性污泥法,陈旧的设施逐渐被淘汰。控制系统日趋先进,计算机应用已相当普遍。所有通过核查的企业在总排放口都配备了COD与流量的在线监测仪,并与当地环保监测部门联网。很多工厂已建设成园林化的企业,昔日比较脏乱的三废处理站已成为整洁有序、绿草如茵的现代化厂区。
各企业大多建立了完整的环保工作管理体系,培养了专职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和分析人员,制订了较为完备的技术管理文件,配备了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保证了处理站的正常运行。
节水问题也日益为企业所重视,不少厂家都建立了循环用水系统,有的已将处理后的中水利用起来,减少了排放。有的工厂正在实施用水零排放的方案。
三废治理的技术也在不断探索之中,如好氧污泥和硫酸钙渣的深度开发,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处理设施再生利用运转显成效
在核查中发现,各柠檬酸生产企业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较好。大多数企业的处理装置运行稳定良好,厌氧污泥颗粒大而活性强、沉降分离快。好氧曝气均匀、溶氧高、污泥浓度适中、沉降效果好。控制系统先进,各项分析检测数据正常。
也就是说,全国柠檬酸行业已经跨越了仅仅配备处理设施的阶段,进入了坚持正常运行,真正有效处理达标排放的状态。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再生资源的利用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使得三废治理不再是赔钱的事。有14家企业的处理站已经将沼气有效利用,这14家的产能占核查通过总产能的91.9%,占申请核查企业总产能的89.1%。可以看出沼气的利用率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在沼气的利用中,有的用于溴化锂制冷、余热锅炉,有的引入锅炉燃烧,有6家厂采用了沼气发电项目。据企业核算,每生产1吨柠檬酸排出的有机废水,经厌氧反应,所产沼气可发电220千瓦时以上。除了用于处理站的运行外,还可用于生产线的用电。可降低柠檬酸单位电耗约200千瓦时。发电后的尾气仍高达500℃以上,可以利用于余热锅炉,溴化锂中央空调或用于热风炉干燥菌渣。厌氧反应器所产的颗粒污泥,作为高活性的菌种,也有很好的收益。一个5万吨级的柠檬酸厂,仅厌氧污泥的收入,每年可在200万元以上。这一重大转变,标示着我国柠檬酸行业的环保工作已经从被动的末端治理,开始进入了资源再生、循环经济的全新阶段。
法规强化行业协调促环保进步
2002年12月三部委发布了《禁止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企业生产、出口柠檬酸产品》的公告(犤2002犦92号),即现在柠檬酸行业执行的“92号公告”,“92公告”的发布和2004年1月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执行,在柠檬酸行业掀起了一场环保风暴。“92公告”规定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柠檬酸生产的企业,必须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企业生产与出口柠檬酸产品。这是国家三部委针对一个行业发布的将生产、出口与环保结合于一起的试点政策,是加强环境监督的一个有示范意义的尝试。此后,为了使公告的执行真正落实,不但要求企业出具省级环保部门的达标证明,国家环保总局还委托中国发酵工业协会对企业的治理现状进行现场核查。这样强有力的措施,对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的企业,是莫大的支持;对治理不力的企业,是巨大的压力和推动;对全行业的三废治理工作,起了决定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大大提高,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这对于行业环保水平的整体提升,起了重要作用。
中国发酵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协调管理,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中国发酵工业协会先后组织了三轮对全行业的环保核查。整个核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核查,制订了较为详尽的核查程序和评价规则,使得核查工作更趋规范、客观。同时,核查的过程,也成为信息沟通、技术交流的平台,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中国五矿化工商会积极配合发酵协会的工作,参与多次核查,严格把好出口关,保证了“92公告”的贯彻执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柠檬酸分会,作为行业的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制订了企业环保工作调查表、核查工作程序和评价规则体系,并经行业会议讨论通过。
科技进步提供三废治理有力支撑
目前,对于柠檬酸有机废水的治理,在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问题,在装置上已经大部国产化。新型的厌氧反应器以其大容量、高负荷、耐冲击、运行稳定而被广泛采用。而且,环保产业已从单纯提供技术或承接工程,逐渐转向全方位的服务。从水样分析、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始,到工程设计和总承包、调试、编写文件、人员培训和运行期间的服务,给用户带来很大的便利。在柠檬酸行业中,荷兰帕克公司、苏州科技学院环保技术研究所、济南十方公司等,都对柠檬酸有机废水的处理作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完成了多项优良的工程,获得行业广泛的好评。同时,一些相应的配套产业也应运而生,如胜利油田胜利机械动力集团,为沼气利用提供了适用的发电设备,已在行业中获得广泛的应用。
当然,任何外部的条件,不能代替企业的行为。各柠檬酸企业强烈的环境意识、社会责任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是环保技术进步的根本保证。经过多年的竞争与发展,优胜劣汰,柠檬酸企业数量逐年减少,而规模迅速扩大,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92公告”的颁布为行业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此后3年多的时间,行业中展开了一场三废治理的攻坚战,不少企业将这项工作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来对待,已探索出一条适合于柠檬酸产业的废水处理之路。根据各厂的实际情况,也产生了几种不同的优化模式。我国今天的柠檬酸工业,已经走过了被动应付、末端治理的阶段,开始向环境友好、循环经济的方向前进。
地区差异明显问题仍未远离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和柠檬酸行业环保工作的进步,排放标准应考虑必要的修订。比如现行标准给出的排水量指标是80m3/tCAM,COD排放指标是150mg/L。事实上,目前柠檬酸生产的水耗已经大为减少,生产线排水控制在40m3/tCAM以内是完全可以的。也就是说,排放COD的总量还可降低约50%。现在偏大的水量指标,实际上是给那些尚未能真正达标的企业提供了稀释排放的可能。
我国的柠檬酸工业的三废治理已大有成效,但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切实掌握污水处理技术的企业还为数不多,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仍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曝气头结钙的防治、活性污泥的有效利用,硫酸钙渣的深度开发,脱硫技术的探索以及粉尘、噪声的污染治理等很多问题仍亟待解决。
企业、地区之间的差距很大。大型骨干企业基本上都以高分通过核查,并都通过了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有的是循环经济的试点单位,日照、鲁信、金禾还获得了“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称号。这些企业的生产能力占全国的70%以上,代表了行业的中坚力量和前进的方向。此次核查中尚有少数企业未能通过,也有部分通过企业仍存在不符合标准项目。有的企业处理工艺还有所缺失,技术不够先进。在设施上,有的还在沿用着陈旧的设备。有的企业还缺乏基本的技术力量,没有完整的技术文件与可供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缺乏有效的控制系统和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运行状态也有很大差距。总体上,大型骨干企业优于小企业,沿海地区优于内陆地区。
由于柠檬酸是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年出口量约占年度总产量的80%。“92公告”的实施,规范了柠檬酸的出口,但它的覆盖面尚未能遍及全国,少数边远地区的小厂,从事国内市场的销售和边境贸易,成了漏网之鱼。还有为数不少的精制厂,虽然三废排放量甚小,然治理状况很差,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处理设施而直接排放。如何将这些企业都监管起来,是今后核查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柠檬酸工业经过近40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具有全球第一的规模和世界领先的技术水平。近年来,通过全行业的努力,产品的品种与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一些知名品牌产品也已在国际市场畅销。目前,柠檬酸行业已经摆脱了高消耗、高污染、低质量、低水平的状态,正以全新的姿态走上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环境友好、健康发展的道路。“92公告”的发布与执行,整顿了行业的竞争秩序,促进了行业环保工作的进步,有待进一步深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