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梦姗:“我现在手上拿着的就是刚刚出台的《台州市医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哪类项目是鼓励的,哪类项目是禁止的,这份指导意见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台州市医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我市将充分发挥现有企业、技术和产品优势,大力拓展医药产业链条,优化医化产品结构。同时依托特色原料药优势,向产业链高端品牌仿制药和自主创新药延伸发展。做优原料药方面,重点发展抗肿瘤、甾体激素、抗生素、心血管药物、精神类药物、造影剂、维生素等优势原料药。发展成品药方面,鼓励发展生物制药、基因药物、天然药物、现代中药等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品。
潘芳芳告诉记者,根据指导意见,今后新建(含)搬迁、扩建和改建医药项目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与此同时,不能证明使用合理性且残留量不能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禁止审批使用硫化氢等一类敏感物料的产品,限制审批使用苯乙烯等二类敏感物料的产品。
台州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处长潘芳芳:“一个是促进目前我们医药行业的转型升级,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倒逼企业的转型升级,真正把我们台州市的医药行业做强,做大,这是一个意义,另一方面的意义我觉得台州市环保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的举措,通过制定这个准入意见透明准入的一些要求,统一尺度,明确标准,规范审批行为。”
除了对产品设置了准入门槛,《指导意见》还要求企业提升装备水平,实现“自动化、管道化、密闭化、信息化”。另外要求从严执行医药“三废”排放标准,在废气排放方面,除了技术上要达到排放标准,还要在厂界闻不到臭气。
台州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处长潘芳芳:“所以说针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恶臭,我们专门在指导意见里加入了这么一句,厂界闻不到恶臭,那么我们这个500(无量纲)的标准,也是严于国家和省里的标准。”